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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专挑酒驾碰瓷 伺机敲诈勒索获刑

  发布时间:2017-02-16 10:05:08


    专门蹲守在酒店、宾馆、KTV门前物色酒驾司机上演碰瓷闹剧,多人明知对方是敲诈勒索,却因酒驾忍气吞声不敢报警,2月10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李某、孙某、方某、等人一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李某、孙某、方某等人均系无业人员,去年夏天,几人预谋后,拉成某入伙,声称找到赚钱的好门路,原来是专挑饮酒驾驶的人合伙碰瓷,李某称酒后驾驶人员遭遇碰瓷后肯定不敢报警,保证万无一失。一行人随后驾车来到一家KTV,孙某专门负责盯梢报信。子夜时分,孙某说看到一名驾驶员像是醉汉,李某等遂驾车尾随,在对方即将转弯时,李某一个油门蹭了上去。双方理论不清时,被碰瓷轿车后座上下来一名醉汉,掐起成某的脖子便要动手,李某见势不妙选择报警。交警处警后建议两方协商解决,双方商量后,不明真相的驾驶员赔偿李某9800元。短短一个多月,李某又伙同他人用同样手段先后作案三起(成某均未参与),共敲诈24800元,在敲诈一名驾驶员2万元未果后对方报警,假戏败露后,成某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孙某、方某、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被害人实施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现金,数额较大,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李某、孙某、方某、等人在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成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由于部分犯罪未遂,且认罪态度较好,已全部退赃,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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