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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向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27 16:00:03



韩玉芬院长在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图为会议现场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5月26日在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韩玉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诚履职,努力建设“公信、文明、廉洁、创新”型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全市法院审判任务持续加重,共受理各类案件212277件,审执结186804件,同比分别上升94.9%和81.9%。2015年5月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案件数量每年以近20%的速度增长。其中:2016年受理案件63027件,审执结54057件,结案率为85.7%。

    五年来,市中院共受理案件29164件,审执结26348件,同比分别上升78.2%和64.3%。其中:2016年受理案件7725件,审执结7310件,结案率为94.6%。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16356件,判处罪犯21251人,同比分别上升26.6%和23.1%。审结杀人、抢劫、涉黑、涉毒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728件,依法审理了省法院指定管辖的周口李佰红45人涉黑等大要案,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案件1263件,判处罪犯1414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厅级干部的6人,处级干部的18人,省交通厅原厅长董永安等被依法判处刑罚,彰显了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强化司法人权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宽严相济、疑罪从无原则,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依法调整民商事关系。五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18703件,同比上升65.8%;诉讼标的达2730多亿元,同比增长98倍。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等家事案件32853件,发布人身保护令,制裁家暴行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审结劳动报酬、工伤争议等劳动案件3105件,依法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审结土地承包及宅基地使用权等涉农案件378件,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审结买卖、建筑工程等合同案件9587件,诉讼标的达30多亿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审结借贷、担保等金融案件26924件,诉讼标的达440多亿元,依法调节金融秩序;审结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232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积极推动依法治市。五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4804件,同比上升110.5%。妥善化解劳动保障、治安管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4年我省实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异地行政案件470件,审结435件,进一步畅通了行政诉讼渠道;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坚持每年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五年提出司法建议62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大力开展执行攻坚。五年来,共执结案件30343件,同比上升96.4 %,执结标的达72亿多元,同比增长4倍。持续开展反规避、反干扰、反消极执行专项行动,尤其是2016年以来,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全市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开展“百日执行风暴”、“春雷”等集中执行活动,共执结案件11686件,执结率同比提高66.9%,司法拘留1600多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3000多人次,并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融资、高消费等,2300多个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合作,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追究刑事责任50多人,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声势。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五年来,面对案件快速增长的态势,全市法院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审判流程、数据分析、办案助手等软件,大力推行审判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审判质量和效率逐步提高。2016年,全市法院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较五年前提高5个百分点;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9.4%,较五年前提高7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88天,较五年前缩短12天。

    二、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做出新贡献

    ——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全市法院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快审快执涉及高铁许昌东站、水系连通工程、曹魏古城建设等拆迁纠纷120多件,探索依法拆迁的新路径,保障我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积极参与我市“问题楼盘、非法集资、信访积案”三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着力保障经济发展。五年来,依法审理因经济下行、结构调整引发的涉企案件36000多件,对有发展前景的涉诉企业,慎重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妥善化解经济纠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依法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改制案件90多件,服务和保障供给侧改革。积极参与企业周边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阻挠施工的犯罪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依法维护民生权益。五年来,共审结金融、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243件,审结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314件,重拳打击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每年开展农民工、“三留守”人员维权专项行动,先后为2000多名农民工讨回工资款3000多万元,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2132件,实行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前科封存、定期回访等制度,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集中管辖、优先办理涉军案件,依法审判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涉军纠纷429件,有力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为民举措。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出台保障律师权益的工作举措,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为1200多名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彰显法律的温情。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制课”、“送法进军营”等法律六进活动,五年来为十几万人送法普法,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推进改革创新,公正高效司法获得新突破

    ——稳妥推进司法改革。2016年,市中院、魏都区法院和长葛市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全省首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在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下,顺利完成了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目前,全市两级法院进入员额的院长、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一律编入审判团队办案,一线办案人员增加12%;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我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法院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许昌经验”。

    ——积极开展机制创新。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结、繁案精审;改进法律文书送达和诉讼保全方式,实行电子送达、集中保全等,破解送达难、保全难问题;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环境资源、金融纠纷等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提高审判质效;家事审判贯彻“柔性、专业”理念,创设家事纠纷调解室,全市法院每年调解家事纠纷2000多件,襄城县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模式,探索重大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实行“复绿补种”等恢复性司法保护措施,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2000多件,依法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深入探索执行改革。改变传统执行方式,加强与银行、土地、房管、工商等部门点对点对接,建立健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从2015年起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共网拍2700多件次,成交金额达4.5亿多元,成交率为99%,溢价率为76%,切实提高了执行实效。2016年,全市法院以担任全省执行改革试点法院为契机,对全市执行工作实行“四统一”管理,形成全市执行“一盘棋”格局;变“一人包案到底”为“分段式”执行,克服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对婚姻家庭、拆迁、小额诉讼等以外的案件实行“异地执行”,克服人情干扰、地方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法院执行改革现场会在许昌召开。

    ——持续深化诉调对接。2012年市中院作为全国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市三十多家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不断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五年多来,法院持续深化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群团组织、民调机构的工作联系,将诉调对接工作融入我市社会治理创新。目前,全市形成了涉及保险、金融、交通、家事、劳动、涉军、涉税等领域的诉调对接网络,五年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15000多件。该项工作先后受到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保监会、国家税务总局、省委政法委领导的肯定。2015年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四、加强自身建设,队伍素质能力得到新提升

    ——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法院工作中的“四风”,教育全市法院干警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认真接受省、市委巡视和上级法院巡查,切实整改巡视、巡查中指出的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审务督查和司法巡查,开展“四无”争创活动,持续整治“六难三案”,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认真核查举报线索,严惩违纪行为,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对68名违纪干警给予党政纪处分。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强化法官专业法律知识教育,五年来,组织各类业务培训220多次,实现岗位全覆盖;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庭审、裁判文书评比和书记员竞赛等活动,提高干警综合业务水平。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组建新型审判团队,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确保审判权向素质高、能力强的法官集中。

    ——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之中,积极倡导诚信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评选表彰年度办案能手、道德模范、廉洁标兵、文明干警等优秀典型,大力弘扬“尚法、明理、慎断、秉廉”的许昌法院精神。五年来,全市六个基层法院全部续创省级文明单位,其中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法院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市中院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省首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单位。“人人争当文明形象、案案体现公平正义”的理念已深入人心。

    ——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五年来,全市法院全部建成信息集控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科技法庭、庭审直播庭、远程提讯室、视频接访室等,实现了法院四级专网互联互通。目前,两级法院可在网上立案、开庭、接访等,执行财产可在网上查控和拍卖,审判大数据可在网上分析研判,对基层法庭可远程审务督察。与五年前相比,法院的科技化管理水平大大提高。“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智慧审判模式正在形成。

    ——认真落实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强化对基层法院班子协管、党建指导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通过司法巡查、审务督查等,发现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确保全市法院队伍公正廉洁。强化对基层法院审判业务的监督指导,五年来,市中院共审结二审案件12421件,依法改判1141件,改判率为9.1%;定期召开案件评析会、业务研讨会等,先后出台20多项规范性文件,统一办案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全市法院案件质效的稳步提升。

    五、把牢前进方向,司法公开透明实现新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每年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法院党组履职情况以及重大工作事项,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五年来,市中院先后向市委专题报告诉调对接、金融审判、立案登记、司法改革、执行攻坚等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法院工作作出批示,并在依法履职、干部职级、机构编制、办案经费等方面给予法院大力支持。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理念。五年来,先后就执行工作、刑事审判、审判监督、基层基础建设、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等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就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人权司法保障、司法公开等工作,接受政协的专项视察。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经常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关注的案件,五年来,共办结议案、提案69件,代表、委员信件378件,全部做到了认真办理、及时回复。

    ——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开通“许昌司法公开网”,当事人、律师可随时查询案件信息,五年来,共上网裁判文书近10万件,直播庭审5700多件。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公开审理,减刑假释的过程、结果全部公开。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依托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及时发布工作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邀请学生、军人、农民工、社区群众等,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零距离了解司法过程;完善司法监督员制度,重视与律师沟通交流,每年召开司法监督员、律师等社会各界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法院”襄城县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崔丽霞法官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全市法院38个先进集体、152名先进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近年来,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市中院名列全省中级法院前三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长期关心和积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对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各位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公正、高效、便捷司法赢得群众信任;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勇于破解工作中的难题,补齐发展中的短板;必须坚持从严治院,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二是个别案件裁判效果不好,人民群众还有意见;三是干警队伍的思想、作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新型审判团队、司法责任制、审判权管理监督、法官职业保障等司法改革配套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五是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继续给予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

    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会议、省十次党代会、市七次党代会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努力建设忠诚、为民、担当、廉洁、公正的法院队伍;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继续打造“公信、文明、廉洁、创新”型法院,全力服务和保障“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建设。2017年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治立场更坚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旗帜鲜明地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自觉抵制错误思潮的影响,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不动摇。

    二要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大局稳定更有为。积极参与平安许昌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服务和保障许昌“四个强市”建设,依法审理金融、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案件,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妥善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改制案件,全力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相关案件,切实维护我市城市管理秩序;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

    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回应群众需求更主动。增强法官“腿不离基层,心不离群众”的为民意识,提升诉讼服务中心便民、利民的功能,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加高效便捷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快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提高智能化便民服务水平;健全家事、医疗、劳动纠纷等专业审判模式,加大民生权益的保护力度;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严惩破坏环境的行为,维护许昌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要坚持深化改革,提升司法公信更有效。进一步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完善员额法官绩效考评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司法改革的内生动力;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继续推进执行改革,强化执行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五要坚持从严治院,打造法院队伍更过硬。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司法专业、群众工作、科技应用和社会沟通“四种能力”;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惩处违纪违法行为;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六要坚持科技强院,促进司法能力更提高。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提升审判信息化水平;要强化网上律师服务平台应用,积极开展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送达,更好地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要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新途径,深化审判信息全面公开,使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监管、全程留痕、全程可查,让司法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征程任重道远。全市法院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为全面实现“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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