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王某与女儿范某共同借人钱款,因无法归还而双双成为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阶段,法院将王某名下房产查封。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后,住在该房内的王某儿媳却认为这套房子理应是他们夫妇的,并多次撒泼大闹,拒不腾房。7月29日,在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法官严肃批评与陈述厉害关系后,儿媳徐某写下了于10日内将房屋腾空并交付的保证书。
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王某、范某母女二人因合伙生意需要,陆续向李某借款34万元。因迟迟未能归还,李某将母女俩告上法庭,2017年4月,此案经魏都区法院审理,判决王某、范某共同偿还李某34万元及利息,但二人并不履行判决。
2017年8月,此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查询到王某名下有一套住房,遂将此住房予以查封。但二被执行人仍不为所动,法院遂按法律程序,将此房进入评估拍卖。
但在此房评估过程中,居住在此房中的王某儿媳李某却多次阻挠抗拒执行。她认为王某名下房屋理应是儿子的,他们也已居住多年,他们才是真正的房主。王某欠账不能以这套房子抵账,而范某更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不能因她而使房子受牵连。面对执行法官的明理释法,李某根本听不进去,对前去评估房屋的工作人员破口大骂,连推带桑。后在执行法官要将其带回法院时,才暂时收敛了一些,评估工作才得以进行。
2018年6月,此房被依法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但李某仍拒不腾房,并对外扬言“人在房在”。7月29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李某家,要求配合执行,交付房屋。
正如执行法官所预料的,李某态度强硬,出言不逊,再次撒泼大闹,扬言要打开燃气与房子同归于尽。然而李某“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技俩岂能对抗法律?执行法官遂将李某带回法院,对其批评教育,陈述厉害关系。
在明白了自己行为已属妨碍执行公务与抗拒执行,法院有权对其进行拘留,甚至会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后,李某立即没有了嚣张气焰。在衡量利弊后,李某当场写下保证书,承诺十日内将房屋腾空并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