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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12345”工作法凝聚乡贤力量 多元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01 08:15:30


    “你是村里在外的知名人士,为这点儿小事和邻居们闹,值得吗?乡亲们都知道你为人大方,平时村里人有事去县里找你,你都招待得可好。你看他家,一贫如洗,生活艰难,别生气了。”近日,在鄢陵县人民法院马栏法庭,法官葛志芳的一番话让原告马某的气消了一大半。葛志芳趁热打铁,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等方式展开调解,最终促使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庭握手言和。

    今年7月,鄢陵县人民法院结合县域民风淳朴特点,创新推出“12345”工作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所谓“12345”工作法,“1”是一条主线,即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是2个平台,即“面子文化”“乡贤品牌”;“3”是3支力量,即党的领导、法院队伍、乡贤人士;“4”是4个任务,即服务大局、社会治理、执法办案、队伍建设;“5”是5项保障,即组织领导、改革创新、经费支持、绩效考核、建章立制。

    “在矛盾纠纷化解中,乡贤人士是一支主力军。作为法院,我们注重发挥好主导作用,选拔好乡贤人士,让本土乡贤队伍得到壮大,乡贤作用充分发挥,形成富有鄢陵特色的‘乡贤品牌’,并指导乡贤人士借助自身优势,用群众方式化解群众矛盾。”鄢陵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对于一些敏感、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该法院要求办案人员主动联系乡贤人士,善于发挥乡贤力量,邀请他们参与调解、见证执行,抓住群众“好看面子”这一普遍习性,因势利导,因人制宜,让纠纷群众回归理性,放弃与法、理、情不相适应的要求,本着互谦互让、和睦共处的原则协商解决纠纷,力争案结、事了、人和。

    “通过推行‘12345’工作法,我们希望让法院队伍的软实力得到提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明显增强;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贯彻落实到位,法治、德治、人治相得益彰;让诉讼、执行环境更加和谐,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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