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被告人卢某到庭!”10月29日上午10点整,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运用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卢某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提起公诉。随着审判长吴正勤的话音落下,卢某被带到了许昌市看守所的远程视频审判庭。在一个半小时内,该院通过三方远程视频庭审审理2起普通程序案件和2起简易程序案件,此举标志着正式迈进无障碍智慧审判新时代。
2018年10月,被告人卢某在其经营的花鸟店内,以1700元的价格贩卖给刘某一只太阳尾椎鹦鹉,后刘某因嫌该鹦鹉养在家中太吵将其返还,委托卢某以1500元的价格代为出售。2019年4月,许昌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对卢某所在的花鸟鱼市场例行检查时,在卢某店内查获1只太阳尾椎鹦鹉、2只和尚鹦鹉,经鉴定,均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19年7月,检察机关以卢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放置了多台数字显示屏,屏幕画面随着庭审进程,同时在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之间自动切换,证据材料通过示证展台顺畅展示,所有庭审程序借助网络及语音、视频等设备完整呈现,达到了“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记得完整、用的方便”的效果,整个过程条理清晰、节奏顺畅、规范有序。
“刑事三方远程庭审,就是法官、公诉人、被告人三方分在三地,通过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个视频终端参加庭审,这种庭审模式使用初期,主要用于一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案件,后期运行顺畅。今后将会加大使用力度,从而提高效率、节省资源。”刑事审判庭庭长吴正勤介绍道。
远程视频庭审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一环,魏都区法院积极探索和运用新型审判模式,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了法官“足不出户”就能审理案件,避免了司法人员的往返奔波,节约宝贵的工作时间,对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远程视频庭审使司法警察不需提押被告人到法院开庭,消除了被告人离开看守所后的安全隐患,保障了庭审过程的安全、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