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许昌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打好审判、经济、建议、宣传“四张牌”,在全市打出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好“审判牌”,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许昌两级法院攻坚克难,多措并举,依法审理了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88件,一审审结85件,一审结案率为96.59%。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2件20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0件21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36件164人。
打好“经济牌”,彻底铲除滋生土壤。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同时,不断推进“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工作,两级法院共对涉黑涉恶案件中的339人判处了财产刑,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7人。全市法院已生效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判决财产刑共7.99亿元,执行到位7.39亿元。
打好“建议牌”,力促行业综合治理。在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的同时,许昌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发出及反馈工作。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82份,内容涉及乡村治理、金融放贷、教育卫生、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等。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基层治理薄弱等问题,通过深入分析研判问题成因、表现形式、危害后果等情况,形成针对性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送达。同步对发出的司法建议进行跟踪回访,督促采用、落实和整改,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打好“宣传牌”,推进斗争深入开展。准确把握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时度效”,把推进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以多维度的宣传互动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步深入,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