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亚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们的提案后,我院主管少年审判工作的院领导、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李晋同志亲自安排部署,组织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的全体干警围绕提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逐一排查研究,贯彻落实,就相关问题向六个基层法院逐一征集意见,提出要求,并对全市法院今后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清单和责任部门,确保提案中的每一个问题都有落实,都见成效。
一是与普法教育相结合,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普法宣传工作是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维权的关键环节,借助“一校一法官”、“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与全市中小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共建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法庭开放日、法制夏令营、法制宣传课、开辟校园法制宣传专栏、法律知识比赛、主题征文比赛、学生陪审团等兼顾教育性与趣味性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内容有趣的法制宣传,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是与司法审判相结合,建设良好的青少年成长环境。在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中,继续立足少年审判,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促使少年犯改过自新。并进一步寻求减少少年犯新途径,加大教师陪审员参加涉少案件庭审比率,指引少年犯改造和回归社会。
三是与个案相结合,全力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针对个案未成年被告人的不同特点,对症下药,在审判中适时引入心理矫治工作,降低不健康心理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并挑选合适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让在校学生参与到案件中,实现教育在校青少年,帮扶失足青少年的目的。
四是与营造健康社会氛围相结合,开展普遍意义的法制宣传活动。预防青少年犯罪,实现青少年维权需要全社会关注,全社会参与的健康社会氛围。定期对失和、失教、失德家庭开展家长讲座,为家长提供如何正确应对学生青异常心理的咨询意见。主动开展法律咨询,在学校设置维权信箱、公布维权热线电话、以及公布法院博客提供网上法律咨询,建立在校联络员的机制。
五是延伸职能强化帮扶回访,着力构建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工作体系。对审结的青少年服刑罪犯进行帮扶回访,定期将他们的思想汇报、自我鉴定材料建存档案,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改造情况,对表现突出的青少年服刑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他们嘉奖、减刑,引导他们端正态度,早日回归社会。少审法官加大与家长、基层组织、教育局共商帮扶对策力度,从心理、生活、学习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尽最大努力使失足孩子重返校园,最大程度地挽救失足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