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中法〔2015〕44号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司法警察支队嘉奖和李括同志记
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2014年,我院司法警察支队坚持把服务和保障审判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全面强化警队教育训练和正规化管理,各项工作均取得优异成绩。10月份在省法院组织的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比武中,该支队取得了全省法院轻武器射击团体总分第一、调警比武总分第六的好成绩。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考评中,该支队被省法院评为三星级警队。鉴于该支队在2014年度工作中成绩突出,特予以集体嘉奖一次。
鉴于李括同志在此次比武中取得全省法院调警比武基础理论测试第二名、手枪射击第三名的好成绩,现为李括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