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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工作怎么干?看这里!

发布时间:2022-08-08 09:49:42



  8月5日上午,许昌中院在襄城县法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庭长工作会、“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推进会暨人民法庭现场观摩会。会议由襄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朝娟主持,许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玉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张亚,市中院四级高级法官王秋霞,各基层法院分管法庭工作的院领导,全市人民法庭庭长等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来到襄城县法院城关法庭,实地观摩了法庭文化长廊、庭史馆、审判庭、党建室等场所,城关法庭庭长李欢详细地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法庭工作情况,现场就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做法和经验与到会法庭庭长展开交流。

  会上,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张亚通报了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上半年全市人民法庭审判质效,并下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通知》;襄城县法院城关法庭和长葛市法院增福庙法庭分别就本法庭工作开展情况作了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

  结合当前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情况,许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玉华指出:虽然上半年,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各基层院人民法庭审判质效发展不平衡、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推进缓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展力度不够、法庭自身建设强基导向不足等突出问题。

  针对下一步工作,张玉华副院长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认识明确、思路清晰。人民法庭工作要由一把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安排,法庭庭长作为法庭第一责任人,要对具体工作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切实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审判管理,切实提升审判质效。紧盯一审服判息诉率、发改率、再审审查率等核心指标,加强条线指导,压实一审中心主义,力促案件一次性优质办结。三要精准定位,推动人民法庭布局优化和职能调整实质性进展。要坚持“三个便于”原则,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牵引,立足于服务辖区中心工作、解决法庭辖区内多发性纠纷和贯彻人民法院重点工作等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化人民法庭。三季度要将立审执一体化法庭建设推进到位,切实开展工作,发挥实效。四要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加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力度。中院将对标“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测评体系,对各基层院枫桥法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并持续开展人民法庭现场观摩,形成常态化法庭督导方式和交流机制。五要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加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选优配强法庭人员,制定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加强法庭安保。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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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发布时间:2017-05-27 11:35:46



许昌中院办公楼外景


许昌中院科技审判庭


二楼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创建成果核心展区


许昌中院法官书屋


许昌中院档案室

    辖区概况:许昌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北距郑州80公里。现辖禹州市、长葛市、建安区、鄢陵县、襄城县和魏都区,全境总面积4996平方公里,人口492万。 许昌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是华夏民族重要的发祥地之一。在远古时期,许由部落在此繁衍生息,故称为许地。公元前八世纪,周封文叔于许,称许国。公元221年,魏文帝曹丕废汉立魏以后,因“魏基昌于许”,改许县为许昌,沿用至今。许昌地处要冲,历史上是兵家逐鹿之地。东汉建安元年,曹操迎汉献帝迁都于许,“挟天子以令诸候”,修耕植以蓄军资,终成霸业,遂使许昌成为当时中国北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几千年来,许昌风云际会,英杰辈出。西汉名相晁错、东汉名士荀淑、楷书鼻祖钟繇、著名谋士郭嘉、唐代书圣吴道子等都出生在这里。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范仲淹、苏轼、苏辙等,都曾流寓许昌览胜、讲学,留下了鸿篇佳句。悠久的历史文化,使许昌享有“魏都”、“钧都”、“花都”之称。改革开放以来,许昌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尤其是通过开展创“园林城、卫生城、优秀旅游城市”活动,许昌市的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许昌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中国特色魅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

    法院简介:1986年,根据豫发(1986)5号文件规定,撤销许昌地区,建立许昌市。同年,最高人民法院撤销许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设立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辖基层法院有禹州市法院、长葛市法院、许昌县法院、魏都区法院、鄢陵县法院、襄城县法院。许昌中院现在办公地点前进路中段。经批准成立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庭指导组)、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第五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下设综合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法官进修学院。

    多年来,许昌中院党组及广大干警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下,紧紧围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开拓进取,创先争优,各项工作硕果累累、成绩斐然。截止到2012年,许昌中院先后获得10项国家级、245项省级和186项市级荣誉,2007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绩效考评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和2011年先后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荣获个人三等功以上荣誉共80人,柴子瑞、何永钧分别荣立个人一等功,刘亚丽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王鲁增获得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新的起点,新的目标,新的征程,全院干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严格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守“忠诚”的政法本色,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持续增强司法能力,努力为许昌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近年来,许昌中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建设“公信、文明、廉洁、创新”四型法院,依法履行法律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15年2月许昌中院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六个基层法院全部续创省级文明单位,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法院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市法院为文明系统。鄢陵县法院、襄城县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襄城县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全国家事审判工作改革试点法院;许昌中院是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魏都区法院是全国涉保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示范法院。许昌中院是全省执行改革试点法院。许昌中院群众满意度连年在全省中级法院中保持前三名的位次。先后涌现出“全省最美女干警”许昌中院张立耸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禹州市法院崔丽霞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许昌中院李晋法官等先进典型。

文章出处:许昌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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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中院领导录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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