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宏伟,男,45岁,中共党员,1985年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后自学法律本科,1995年通过公开选拔进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许宏伟同志进入法院工作后,忘我地工作,取得突出的成绩,1997年、1998年、1999年、2001年、2002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2000年被评为“办案能手”、“优秀审判长”;2002年还荣立个人二等功,并被评为许昌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在全省法院优秀民商事裁判文书评选中荣获“个人三等奖”;2004年被评为院“优秀共产党员”、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在许昌市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评为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许昌市“十佳人民法官”。
从事法院工作十几年中,许宏伟同志工作积极忘我,作风朴实无华。他无论是做书记员、审判员、执行员还是副庭长都以百倍的热情投入工作,团结同志,乐于助人;他办案一丝不苟,严把质量关,极力追求工作效率;他每年所办案件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在庭里总是处于领先地位,而且所办结的一审案件上诉率为零。
2002年初,正当许宏伟同志精神百倍地投入到下一步工作中去时,却突遭灾难,他的爱人被查出患了恶性肿瘤——乳腺癌,这对许宏伟及其家庭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按说许宏伟完全可以停止工作,全身心地照顾身患重病的妻子,然而,他的妻子动大手术并在北京治病的数月时间,他没有影响过一天工作。当时,许宏伟同志主审着市里四个企业的破产案件,破产案件审理难度大,情况复杂,牵扯到职工的稳定和社会安定,也牵扯到许昌市的深化企业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别的同志又对这些案件不熟悉。因此,许宏伟同志在妻子患重病住院期间一直坚持在工作岗位上。他把妻子送到北京,委托亲属照顾,自己回到工作岗位上坚持工作。他总是利用节假日到北京看望妻子,星期五晚上坐车到北京看望、安慰病妻,星期日晚上坐车星期一早上回到许昌继续工作。精神脆弱的病妻多么希望丈夫时刻陪伴在身边给自己以精神的力量啊!病妻多次在他返程时拉着他的手痛哭不止,许宏伟也总是泪湿衣衫,他真的不愿意离开病妻,但为了工作,他总是安慰好妻子,怀着对妻子深深地愧疚,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继续工作。由于工作繁忙和妻子患病,许宏伟无暇照看自己上小学的儿子,只好由自己70多岁,身患糖尿病、哮喘的父亲代为照看,有时自己上街买饭吃。在许宏伟法官忘我的工作下,他主审的四个破产案件进展顺利,职工情绪稳定,四个案件也全部顺利结案。汗水、眼泪、情感、法律,佐证了一名法官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对人民朴素的感情以及对司法工作的无私奉献精神。
2003年,许宏伟同志被任命为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执行工作对许宏伟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法院工作的第一大难点。既然作为一名执行副庭长,就必须在工作中为同志们做出表率,熟练掌握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知识和执行工作艺术,这是他对自己提出的要求。在虚心地向领导和执行战线上老同志请教执行方式方法、工作经验的同时,他认真学习《民法通则》及《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工作的规定,反复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有关执行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他快速地熟悉了执行工作流程,迅速地投入到了执行工作中。许庭长首先接手的是一批老案件,有的案件执行数年而未终结。例如,彭景峰申请执行许昌县艺美发制品厂欠款纠纷一案,该案1999年立案,中间经历了再审、中止等过程,由于与另一案许昌农行申请执行许昌县艺美发制品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存在查封物资上的重叠,双方当事人存在严重分歧,历经一年仍未审结。彭景峰多次到市委、人大等部门上访,人大也多次下文监督,该案成了一个老大难案。许宏伟接手后,调集了两个案件所有的审理卷、执行卷,在执行局、庭领导的指导下,认真细致地分析案情,提出多种执行方案,向市人大写出情况报告,并多次到市人大法工委汇报案情。同时,对双方当事人作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最终圆满执结了这一难案。当事人非常满意。该案的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许宏伟凭着不懈的努力和追求,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和执行艺术,很快成为了执行工作中的骨干。2004年,他办结案数在全市法院执行局名列前茅。
多年来,许宏伟同志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以自己辛勤的汗水换取了人民群众的满意,他不愧为党和领导信任,群众满意的优秀法官,他不负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
相继获得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人民满意公务员、十佳人民法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