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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开庭公告  ·立案公示 ·立案公示 ·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拟聘用与递补人员名单公示 ·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体检复查复检结果公告 ·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体检结果公告 ·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体检公告 ·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 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技能考试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资格复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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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详见下表),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自发布当日起算)。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发放手续。 2026年5月25日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表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发放原因 金额(元) 承办人联系方式 1 (2020)豫10执97号 许昌市建安区农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赵绍峰、赵占超、郑桂丽、程长勋、赵占豪、赵书均、张勇杰 经建安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经原被告及第三人各方共同确认,现留存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许昌县农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回款共计 2194457 元。由赵绍峰、赵占超、郑桂丽、程长勋、赵占豪领取 572229 元;赵书均领取 1050000 元;张勇杰领取 572228 元 2194457元 古绍禹0374-2929806 139*****
· 根据《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公告》要求,体检工作已进行完毕,应参加体检考生310人,实际参加体检考生277人。根据体检医生作出的体检结论,245名考生体检合格,5名考生体检不合格,27名考生需再次复查,待复查后再作结论。现将考生的体检编号和体检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体检结果为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自公布体检结果3日内,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申请需写明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上传笔试准考证,手写签字扫描后发送至xchrsc666@126.com,复检只进行一次(视力、血压、听力、心率等项目除外),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未提交复检申请的,按主动放弃复检处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部分体检项目待检的怀孕考生,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暂缓聘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的,按照程序进行公示、聘用等。考察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考察相关事宜由所报考法院考察组具体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因联系不畅影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咨询电话:2929197附件: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体检结果
· 根据《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分数从高至低排序;笔试分数仍相同的,按照技能考试分数从高至低排序。具体人员请下载附件查看。 二、集合时间、地点 1.集合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早上6:00准时集合,请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逾期、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集合地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门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参加体检考生需自备现金零钱,费用标准为380元,建议额外备现金200元用于现场复检项目。 四、携带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证件不齐或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点名时应将携带的无线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按流程逐项检查。严禁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低脂饮食,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8—12小时(禁食、禁水)。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的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怀孕的考生请携带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并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等放射性检查。 7.请配合医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勿漏检、勿自行放弃某一项目,否则影响聘用。 8.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应予以配合。 9.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在公布体检结果当日内,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视力、血压、听力、心率等项目除外)。 六、考察与递补 1.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 2.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体检结果及后续相关事宜,请关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咨询电话:2929197 附件: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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