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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第08040080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第08040300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92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93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12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第08040229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第08040169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第08040017号提案的答复 ·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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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尊敬的民盟许昌市委会委员: 您好!感谢贵委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委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护网”的提案收悉。贵委的提案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办。我院对贵委的提案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贵委的提案精准梳理控辍保学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衔接堵点难点,围绕数据互通、劝返复学、矫治教育、责任落实提出针对性强、务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我院紧扣全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专项行动中控辍保学与校园安全守护、专门教育规范提升两项专项工作部署,第一时间进行专题研究,联合教育、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补齐工作短板,逐项细化落实举措,从源头防范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一、打通数据互通渠道,助力辍学预警平台建设 针对各部门间信息互不连通的数据壁垒问题,我院依托专项行动部署,积极对接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单位,以案件审理为抓手,建立涉诉辍学未成年人常态化摸排、定期移送工作机制。明确两级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害人存在辍学、失学情形,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推送线索。本年度全市法院已累计向教育部门移送涉案辍学未成年人信息21人次,为市级大数据平台建设提供精准司法数据支撑,助力教育部门实现辍学学生分类摸排、分级管控。 二、立足司法职能,落地“3+1”协同劝返复学机制 紧扣提案提出的“3+1”劝返复学工作思路,健全专业化复学帮扶体系。一是用好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抓手。聚焦留守、离异等监护缺位家庭,对放任子女厌学辍学、疏于管教的监护人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近年来累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9份,以司法强制力督促监护人履行义务教育监护职责;对经劝导仍拒不送适龄子女入学的家长,依法支持教育主管部门通过诉讼、强制执行等法定方式倒逼入学义务落地。二是联动社工、公益志愿服务组织深度参与帮扶。对辍学涉案未成年人实行“一人一档、定制帮扶”。长葛市人民法院组建专属帮扶队伍,针对辍学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目前已帮扶一名未成年被告人顺利就业,从根源降低重新违法犯罪风险。 三、聚焦矫治提质,构建全链条未成年人帮教保护网络 一是共建一体化矫治教育基地。联合社工、公安、检察在市拘留所挂牌设立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基地,构建“教育矫治+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回归引导”一体化帮扶模式,丰富职业技能等特色矫治课程,补齐被羁押未成年人社会化专业服务短板,切实提升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成效。二是精准实施个性化帮教矫治。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定制矫治方案。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帮教未成年被告人3名、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名,持续开展案件回访跟踪,实时掌握复学、就业动态,有效降低复辍学、再犯罪概率。三是深度参与专门学校建设。全程参与我市专门学校规划建设、制度制定与验收管理,累计参加建设专题现场会7次。坚持常态化入校普法,目前开展专题法治讲座5场,围绕高发未成年人犯罪以案释法。同时全面摸排适龄生源,复盘全市近三年涉未成年人案件,逐一筛查符合入校矫治条件人员,积极对接教育、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打通涉案未成年人入校矫治衔接通道。 四、强化司法刚性,压实多方监护与行业监管责任 一是从严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将监护人放任子女辍学、监护失职致未成年人涉罪作为案件审理重点,对拒不履行监护义务的家长,在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基础上,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探索联合惩戒措施,以法律刚性倒逼监护责任落地。二是依托司法建议助推源头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管理漏洞、校园周边环境乱象、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先后向教育、市场监管、文旅等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8份,督促行业整改、压实属地监管职责。 下一步,许昌中院将持续对标全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专项行动部署和本次提案工作建议,持续深化控辍保学司法保障工作。一是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持续规范涉辍学未成年人线索移送流程,细化报送标准与频次,全力配合市级未成年人“三色预警”大数据平台落地运行。二是升级协同劝返模式。完善“司法+学校+社会”三方联动复学帮扶机制,持续扩大家庭教育指导适用覆盖面,不断提升辍学学生劝返率和巩固率。三是深化矫治资源协同。常态化做好与矫治教育基地对接协作,持续跟进专门学校配套完善、师资建设、生源输送等相关工作,助力专门教育规范提升专项落地见效。四是立足审判延伸职能。综合运用司法建议、法治进校园、进社区、判后回访帮教等多项举措,压紧家庭、学校、相关主管单位监管责任,织密全链条防控网络,以扎实司法举措筑牢控辍保学防线,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失学辍学及违法犯罪问题发生。 最后,再次感谢贵委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贵委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0374-2929611
· 尊敬的周国胜委员: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民营企业职务侵占预防、立案保障及司法公正”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由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办。我院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法惩治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等侵财类犯罪,防范企业内部廉政风险,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市场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长期以来,我院坚持惩治犯罪、权益保障、风险预防、公正司法一体推进,统筹办理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案件,在从严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充分兼顾企业合法权益与涉案人员合法权利,着力构建事前预防、事中保障、事后规范的全流程司法工作体系。 一、坚持依法精准裁判,严守司法公正底线 我院始终把公平公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职务侵占案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一是严把案件事实与证据关口。全面审查案件材料,细致核查资金流向、账目凭证、任职权限、侵占事实等关键内容,严格区分正常经营往来、民事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坚决杜绝将经济纠纷升格为刑事犯罪,也绝不纵容假借民事名义实施的职务侵占行为。二是规范定罪量刑标准。结合犯罪数额、作案手段、退赃退赔情况、社会危害程度、行为人主观过错等情节综合裁量,做到宽严相济。对多次实施侵占、涉案金额巨大、严重影响企业运营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主动认错、全额退赔、取得企业谅解、情节较轻的,依法从宽处理,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三是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被害人举证、陈述、参与庭审等各项权利,同时严格落实被告人辩护、申请回避、最后陈述等法定权利,规范庭审流程、文书制作、案件送达等各环节工作,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四是强化涉财处置工作。对涉案赃款、赃物依法及时追缴、返还受害企业,最大限度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企业及关联财产,避免因司法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强化案件立案与办理保障 立足职能加强与公安、检察、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理顺案件流转流程,全面强化涉企案件立案、侦办、审理全链条保障。一是畅通案件受理渠道。规范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案件立案审查流程,明确受理标准、办理时限,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予以受理,做到有案必立、依法办理;对材料不齐、事实不清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提升立案效率。二是完善行刑、诉侦衔接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会商制度,定期与公安、检察机关研讨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难点问题,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健全案件线索移送、证据流转机制,推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高效衔接,缩短案件办理周期。三是建立涉企案件专项对接机制。针对重点民营企业、高频多发职务侵占问题,设立沟通联络渠道,及时回应企业司法诉求,耐心解答案件办理相关疑问,主动通报案件进展,缓解企业维权顾虑。四是优化涉企司法服务。对受害民营企业提供诉讼指引,讲解证据留存、维权途径、风险防范等相关知识,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切实解决企业在报案、举证、维权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深化穿透式审理,延伸司法职能做好前端预防 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在办好案件的基础上深挖问题根源,从司法层面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内部风险防线,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一是深挖案件背后管理漏洞。在审理职务侵占案件过程中,全面梳理案发原因,重点排查企业在财务监管、人员管理、岗位权责、资金审批、内控流程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找准风险易发多发环节。二是精准制发司法建议。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缺失、监管缺位、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向涉案企业、行业协会及相关主管单位定向制发司法建议,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建议,督促企业完善财务制度、岗位职责、内部监督、轮岗制约等管理体系,从源头减少职务侵占类违法犯罪发生。三是开展常态化法治宣讲。结合典型案例走进园区、企业、商会,围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常见内部侵财犯罪开展普法宣传,解读法律条文、剖析典型案例,引导企业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树立守法意识、底线思维。四是推广合规管理经验。结合审判实践总结优秀企业内控管理、风险防范做法,通过案例宣讲、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推广,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细化工作管理举措,全面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针对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案件特点,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强化业务能力,夯实司法工作基础。一是组建专项办案力量。优选刑事审判、涉企审判业务骨干负责此类案件审理工作,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精准把握涉企侵财类案件裁判要点,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二是统一类案裁判标准。定期开展类案检索、案件复盘、业务研讨,梳理同类案件裁判要点,统一法律适用、证据认定、量刑尺度,杜绝同案不同判现象,维护司法公信力。三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常态化组织干警学习涉企刑事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政策规定,重点围绕民刑交叉案件区分、电子证据认定、财务账目核查、涉案财产处置等内容开展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干警专业能力。四是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完善案件流程监管、质量评查机制,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实行重点跟踪、全程监督,督促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履职,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规范、公正、高效办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吸纳本次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足审判职能,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坚守公正司法底线,严把案件质量关口,精准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不断提升职务侵占案件审判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优化立案及办案保障机制,深化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配合,畅通企业维权渠道,提升案件流转和办理效率。三是持续做实前端预防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司法建议落实跟踪力度,推动民营企业完善内部治理,从源头防范职务侵占风险。四是不断优化涉企司法服务举措,主动靠前服务,倾听企业诉求,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0374-2929601
· 尊敬的李静静代表: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深化‘政商+公检法’协同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由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联分办。我院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立足民营经济发展实际,聚焦权益保护、项目落地、诉求解决等关键痛点,提出的协同护航思路精准务实,对我们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深化法企联络,提升服务质效 商协会会长作为企业与行业的代表,熟悉企业需求、了解行业动态,在法企之间具有独特的桥梁作用。您建议由商协会会长参与法企联络工作,既为法院精准把握企业司法需求提供了有效抓手,也有助于提升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深受启发。经认真研究,拟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落实:一是建立会长名单库。我院将与市工商联建立协作联动机制,依托工商联的组织优势,共同做好商协会会长的联系登记和动态管理工作,为开展法治宣传和联络服务奠定基础。二是搭建常态化联络平台。定期召开法企座谈会,打通民营企业司法直通车。联合工商联共同建立“法企联络”微信群,由工商联统筹组织各商协会会长入群,定期推送涉企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帮助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防范经营风险;及时通报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增进企业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同;收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司法服务的重要参考。三是支持商会调解发挥作用。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对适宜调解的涉企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商会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审理程序,切实发挥商会调解在化解涉企纠纷中的独特优势。 二、做实信息共享,健全动态修复 您提出动态更新失信黑名单、做好信用修复的建议,对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合理区分无力履行与拒不履行,暂缓限消、纳失企业600余家,推动全市失信惩戒数同比下降43.33%,失信修复同比上升39.85%,限消修复同比上升39.65%,失信企业数量持续下降,为“诚实而不幸”的企业赢得发展空间。下一步,我院将坚持惩戒与激励并重、规范与引导结合,帮助企业重塑信用、轻装上阵。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与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共用,确保部门间信息同步、衔接顺畅,实现涉企司法信用信息与行政监管信息的有效归集,进一步增强信用监管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二是全面排查信用惩戒在库主体,依法开展信用修复,对已履行义务或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及时依法移出失信名单,帮助企业尽快恢复市场信誉和正常经营能力。 三、强化善意文明,健全守信激励 您提出探索建立民营企业白名单库、坚持善意文明司法的建议,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善意文明司法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的要求高度契合。我院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在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框架内,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下一步,我院将加强与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对接,逐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分级分类惩戒。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积极探索对被执行人分级分类采取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对恶意不履行裁判义务、涉及大量案件的拒执主体,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惩戒,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对于信用良好的企业,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激励,引导企业将诚信守法理念融入经营全程。二是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应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能“活封”的,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帮助短期陷入困境的诚信企业渡过难关,逐步回归市场。三是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区分好“失信”和“失能”两种情形,对“失信”者,提前发出惩戒预告,给予宽限期督促履行,如仍未履行,依法精准分级适用惩戒措施,确保信用惩戒力度与失信情形相当。对诚实而不幸的“失能”者,审慎适用惩戒措施,在依法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诚信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信用生态。 关于您提到对于涉信用良好企业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裁判文书依申请不网络公开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即除非以上特殊情形,调解方式结案的裁判文书,一般不在互联网公布。我院将严格依法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相关培训学习,全力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四、完善联动机制,构建协同合力 2021年,我院已与许昌市工商业联合会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许昌市涉企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依托商会调解组织成立涉企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加强涉企纠纷联调,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员、行业协会等多元力量,构建多层次、递进式、全链条解纷机制,实现涉企纠纷统筹调处、高效化解。同时,全市两级法院定期组织员额法官走访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与公安、检察机关形成协同保护合力。 您所提出构建“一官一员一会长”结对包联机制、设立“协同护航日”的建议,与我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心任务高度契合。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完善联动协作机制。主动对接政府职能部门、工商联,推动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探索建立多形式的企业包联模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保护,定期开展联合走访、座谈调研,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二是加强规范指引防范风险。综合运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及时发布涉企纠纷裁判要点和典型案例,向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为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提供稳定规则指引。三是优化司法服务供给。通过常态化走访企业代表,认真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用工保障情况,精准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营商环境问题,最大限度避免诉讼纠纷。将企业走访与法治宣传、风险提示相结合,针对企业经营中常见的合同签订、用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风险,编发指引手册。 五、坚持平等保护,践行善意理念 我院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5年,牵头制定《许昌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法治保障攻坚方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一是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在线下全覆盖建立诉讼服务大厅基础上,依托在线诉讼平台,实现在线立案、诉状生成、远程开庭、阅卷查档、文书送达、缴费退费等多项诉讼事务“一网通办”,企业足不出户即可“一键参诉”,大幅减少企业诉累。优化涉企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归口管理,2025年高效审理涉企买卖、承揽、融资租赁、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等各类纠纷10812件。二是全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管理者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2025年,许昌法院依法审结了一批侵害企业权益的强迫交易、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120件,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安全感。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民企商业信誉,许昌中院审结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入选全国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针对您提出的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优化涉企案件办理的建议,我们将持续发力:一是强化涉企案件快速审理。在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深化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继续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对进入审判程序的涉企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案件,依法快审快结,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二是依法严惩涉企黑恶犯罪。持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六、畅通企业诉求,加强涉企执行 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积极回应涉诉企业诉求,对需纠正的案件依法尽快纠正,对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依法协调帮助解决;对穷尽程序的案件和问题,耐心细致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对企业反映强烈、可能存在严重执法司法问题的案件,通过领导分包、案件评查、挂牌督办,切实提升企业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2025年,全市法院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纠治有案不立、推诿管辖问题42个。持续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豫剑执行”“莲城利剑”等专项行动,重点执行涉企、涉金融等案件,高效执结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16.38亿元,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针对您所提出的对企业反映的市场准入、账款拖欠、用工短缺等诉求,我院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一是畅通沟通渠道。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邀请企业代表到法院座谈交流,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发展所需,深化法企“亲清”“常畅”良性互动机制。健全企业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理、闭环反馈机制,设置专人、专线、专网等沟通渠道,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及时响应企业诉求。二是助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依法高效审理涉民营企业账款拖欠案件,加大涉企生效判决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债权。开展涉企案件交叉执行、集中执行、终本清仓等专项执行活动,着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促进企业生产要素资源盘活使用。 七、夯实法治根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目前,我院依托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对涉企行政审批、行政协议等案件优先导入协调化解程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5年,全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38.43%。同时,联合市金融局、行业协会等推动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与企业协商解决融资纠纷。依法打击“砍头息”、职业放贷、虚假诉讼、高利转贷等行为,助力缓解融资难题。202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4934件,调撤率32.1%。 针对您提出的企业项目落地中审批、要素保障等难题,我院将立足司法职能,助力优化项目落地环境:一是助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加强与行政审批、自然资源、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司法联动,对企业扩产、投产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争议案件,依法高效审理,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优化工作流程。在市场准入领域,审理行政许可、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案件时,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在竞争秩序领域,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依法纠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行业壁垒等妨害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违法行为。二是强化金融司法协同服务。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联合金融机构、工商联推动涉企融资纠纷多元化解。依法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严格执行利率司法保护标准,依法规范利息收取,推动金融机构持续优化涉企普惠金融供给和服务,支持民营企业依托供应链产业链开展融资担保,拓宽合法融资渠道,引导资金“脱虚向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推动涉企政策精准落地。协同推动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杜绝歧视性授信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因政府政策落地问题引发的纠纷,同时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执行机制。 八、强化数据赋能,聚焦提质增效 目前我院已初步建立涉企审判执行数据统计分析机制,定期对涉企案件的类型、数量、特点及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针对企业反映的司法工作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的制定提升措施。同时做好各项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对标营商环境评价中“纠纷解决”“办理破产”等核心指标,持续开展数据监测,定期研判薄弱环节并制定整改提升方案。 针对您提出的定期开展效果评估,形成良性循环的意见建议,我院将紧密对标营商环境评价监测指标体系,积极配合工商联、商协会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强化司法数据赋能。从“个案破除”向“系统治理”深化,依托“全国法院统一办案办公系统”通过司法大数据动态分析研判企业潜在需求,收集企业涉诉情况、高发风险隐患、行业涉诉热点问题,提升风险预警实效性。二是推动形成良性循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政策评估,将司法实践中发现的堵点问题及时转化为司法建议、普法指引、风险预警提示,从前端压降同类纠纷数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0374-2929837
· 尊敬的孟庆华代表: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分办。我院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有工作落实情况 (一)电子卷宗随案移送机制已全面落地 我市已建成公检法司法协同办案平台,公安、检察、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均同步生成电子卷宗随案流转,侦查材料、补充侦查材料、审理文书全部纳入卷宗范围,实现一案一卷、全程覆盖。案件移送时,同步移交标准化电子卷宗,卷宗残缺、编排不规范的不予受理,从源头规范卷宗制作标准。 (二)线上申请电子阅卷渠道已开通 依托现有协同平台,律师无需现场逐页拍摄纸质卷宗,可线上提交手续申请查阅、复制电子卷宗,系统自动添加身份水印、加密管控,既节约律师时间、打印成本,也能杜绝私自拍摄带来的卷宗泄密风险。全市法院案管部门同步配备阅卷终端、光盘刻录设备,同步支持现场查阅纸质卷宗、调取电子卷宗,线上线下阅卷渠道并行。 二、现存短板说明 目前工作仍存在不均衡问题:少数基层法院硬件配套、窗口服务优化不到位;部分前端移送卷宗偶有存在缺页、扫描归档杂乱等不规范情形;线上、异地阅卷宣传推广不足,部分援助律师不熟悉线上阅卷流程,仍选择现场手动拍摄,增加执业负担,一定程度影响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效。 三、下一步整改提升措施 (一)统一全流程卷宗制作标准 联合公安、检察院细化电子卷宗扫描、分类、归档细则,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强化移送前卷宗审核,持续提升电子卷宗完整度、规范性。 (二)完善“三位一体”阅卷保障体系 持续用好现有司法协同平台,全面推广线上阅卷;畅通异地阅卷协作通道;各法院标准化升级阅卷专区设备,加密光盘免费提供复制服务,简化律师线上阅卷申请流程。同时加大宣传,重点向法律援助律师普及线上阅卷操作流程,降低办案成本。 (三)建立常态化督导反馈机制 市中级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定期开展卷宗移送、律师阅卷保障专项督查;常态化对接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收集意见,动态优化协同系统功能与线下服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升刑事案件辩护质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0374-2929609
· 尊敬的张林代表: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我市司法改革,强化法院公正审判,切实保障民营企业诉权及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由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大分办。我院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工作,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第一、持续强化思想教育。注重正向引导,以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干警深刻认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自觉摒弃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的错误观念,把办案质量、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坚持选取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以案促教促改促治,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让干警在"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夯实法院干警思想根基,引导广大干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以务实担当的工作作风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持续强化内部监督。依托司法审判行为风险防控系统,对系统推送的风险点动态跟踪,督促处置人及时准确进行处置,实现对立案、审判、执行全要素、全流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督,提升监督工作效能,支撑和服务审判公正高效。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制度,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等情形,作为每位干警必须严格执行的铁规禁令。对“零报告”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重点约谈,对不如实记录、选择性填报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有问必录、应报尽报”。 第三、持续强化问责追究。建立审判管理部门与督察部门联动督查工作机制,审判管理部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工作,案件评查结束后,审判管理部门及时将评查结果抄送督察部门。督察部门根据评查结果,对存在案件质量问题的案件,组织人员针对法官及有关办案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核查。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人民法院司法赔偿案件追偿工作实施办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司法赔偿案件追责追偿工作的通知》,对国家赔偿案件中存在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或者重大过失违反审判职责行为的法院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追责追偿工作。落实司法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等规定,对法官在履行审判职责过程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开展法官惩戒工作。通过监督问责制约司法权行使,督促法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保障公正廉洁司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0374-2929121
· 尊敬的陈建民代表: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法院二审职能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院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立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局,紧扣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主题,精准把握涉企二审审判的关键环节,对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建设性和指导性。 一、秉持客观公正,夯实裁判根基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始终将确保司法公正、案件质量和裁判效果置于重要位置,严格依法办理涉企案件,努力把实质解纷的公正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审判细节。二审程序作为涉企案件审理的关键环节,承担着定分止争、纠错纠偏的重要职责,案件事实查得越清楚,裁判结果就越公正,企业合法权益就越有保障。2025年,我院共受理案件7417件,审执结6670件,法官人均结案113件。其中,审结二审民事案件3676件,涉企民事案件2022件,申诉申请再审率1.04%,优于全省均值。面对当前“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现实压力,我院始终严守司法公正底线,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规定,对事实存疑、书面证据不足以定案的涉企案件,依法开展现场勘查、走访核查,确保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裁判依据形成在法庭。 下一步,我院将严格对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要求,持续强化二审涉企案件实地调查工作。一是精准甄别案件情形。对案情复杂、涉及企业核心经营利益、确需实地勘验的涉企二审案件,承办法官将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交易现场开展调查,确保全面、客观、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二是强化机制保障。将调查履职情况纳入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监管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常态化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把查明事实的要求贯穿涉企案件审理全流程。三是定期查漏补缺。定期梳理涉企案件事实核查、实地调查环节的薄弱点,及时查漏补缺、优化办案细节,持续夯实案件事实认定工作基础,确保现场核查、事实查明要求常态长效推进。 二、厚植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 民营企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健康发展离不开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您在建议中提出“常态化开展法官法治理念教育”,并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明确的行为预期”,我院迅速研究、积极落实。一是强化理念引领,抓实思想教育。常态化开展法官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转化为司法办案的自觉行动;二是提升专业能力,统一裁判尺度。围绕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商事及金融审判等涉企重点领域,分条线组织业务培训,持续提升法官专业素养;定期发布涉企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先后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等三批涉企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明确行为边界、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助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今后工作中,我院将持续深化涉企审判理念更新与能力提升。一是深学细研民营经济促进法。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及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切实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融入审判实践。二是抓实护企业务培训。利用法官培训统编教材抓好护企业务培训,兼顾法理情理开展柔性司法教学,引导法官优选对经营影响最小的裁判方式。三是强化科技赋能与条线指导。依托“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加强类案检索和条线指导,进一步统一裁判思路和裁判尺度,减少“类案不同判”现象,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三、践行“如我在诉”,提升助企效能 实质性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目标。许昌中院高度关注企业承压之重、发展之困,始终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作为重点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贯穿涉企案件审判全过程。2025年,许昌中院二审审结涉企民事案件2022件,调解、撤诉结案448件,调撤率达22.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优势,2023年至2025年共调解成功涉企案件144件;对未能调解的,及时依法裁判,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执行环节,我院扎实开展执行行为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向检察机关开放“终本”案件库,公开两级法院执行局长电话,畅通联系渠道。全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规范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区分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优先采取“活查封”措施;合理区分无力履行与拒不履行,对非恶意拒执的企业和企业家依法审慎适用纳入失信、拘传、拘留措施。今年以来,已累计为1600余家企业修复信用,助力其回归市场、恢复活力,主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面向下一阶段,我院将立足司法职能,深耕涉企案件纠纷实质、高效化解。一是深化二审调解工作。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可以进行调解的程序规定,在尊重当事人意愿和严守合法原则的基础上,准确判断案件调解基础,积极促成有调解可能的涉企案件在二审阶段和解;对符合调解情形的,开展多方式、多轮次调解工作;对不适宜调解的案件,进一步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在“发改提指调撤维”七种结案方式中,作出最有利于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正确判断,力促两审服判息诉。二是拓展多元解纷渠道。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解纷力量在涉企纠纷化解中的优势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切实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三是优化执行保障。持续畅通涉企案件快立快执“绿色”执行通道,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修复,依法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逐步恢复活力,着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四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主动深入辖区重点企业了解司法需求,对企业进行司法问诊,针对性提出合规经营建议,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四、砥砺担当作为,护航企业发展 自觉接受监督、科学开展考核,是确保法官依法公正履职、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的重要保障,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回应企业司法关切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始终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作为着力点,千方百计为企业纾困解难。针对代表提出的“完善监督考核,压实法官履职责任”,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我院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在考核中设置矛盾化解、服判息诉等质量效果类指标,弱化单一结案数权重,突出办案质量、效率与效果的综合评价。同时,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常态化收集企业意见建议,畅通司法诉求反映渠道。 围绕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我院将采取以下改进举措:一是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对照最高人民法院考核导向,细化涉企案件专项考核标准,将“案结事了”“企业满意度”“纠纷化解实效”纳入评价维度,动态优化评价标准,加重“案结事了”效果评价权重,推动考核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更好发挥绩效考核对涉企案件质效的导向作用。二是畅通企业监督渠道。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细化工单登记和办理流程,常态化收集民营企业在二审审理流程、办案效率、司法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企业关切,持续打通涉企司法诉求反映堵点,让企业意见有回音、有回应。三是强化履职监督保障。拓宽问题发现渠道,通过案件评查、专项督查、信访核查等渠道主动排查涉企案件中的履职问题,认真受理企业关于法官工作作风或违纪违法的举报反映,及时核查、督促整改,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压实法官履职责任,以严格管理保障涉企案件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院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并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深化涉企审判执行工作,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切实把代表建议转化为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作风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努力让民营企业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0374-2929837
· 尊敬的丁永建代表: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以‘预防、干预、矫治’全链条机制创新抑制许昌市青少年犯罪”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由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分办。我院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立足许昌城乡融合加速、县域经济活跃、留守儿童较多等市情实际,提出的“预防前置、干预精准、矫治闭环”全链条治理思路,靶向精准、路径清晰。我院对照河南省2026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六大专项行动部署,联合多部门协同发力,全力织密青少年健康成长司法防护网。 一、抓实前端预防,健全“家校社企”四位一体防护体系 (一)深耕法治宣教,让法治意识入脑入心。打造“许法润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特色品牌,统筹推进全市法院100名法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含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1名)。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巡回审判、法院开放日等系列普法活动,今年累计开展法治宣传62场,覆盖师生1.8万余人次;发布涉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5件,实现全市18所职业院校巡回审判全覆盖。“巡回审判+庭前普法+庭后释法”模式广受好评,创新AI普法短片、商圈禁毒宣传等载体,相关经验先后被《河南日报》《法治日报》及省法院平台刊载推广,获上级法院充分肯定。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涉案辍学未成年人台账,累计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21人次,协同推进复学安置与学业帮扶,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失教失管风险。 (二)聚焦重点群体,让关爱帮扶常态长效。针对县域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监护缺位等突出问题,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开辟涉留守儿童案件“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审理、快速办结,依法落实司法救助,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合法权益。联合基层法院开展留守儿童专项关爱活动6次,围绕安全保护、学业辅导、心理健康等重点问题与基层组织、学校座谈交流,针对性开展帮扶引导,切实增强留守儿童法治意识,筑牢远离违法犯罪的心理防线。 (三)净化网络空间,让网络环境清朗安全。立足审判职能强化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治理,常态化组织干警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涉网络专题普法,通过案例剖析、互动答疑引导青少年辨别网络暴力、电信诈骗及不良信息,养成健康用网习惯。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利用网络诱导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强化司法震慑。指导襄城、禹州等基层法院梳理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台账,向网信办等职能部门移送网络平台问题线索5条,推动健全联动治理机制,全方位守护青少年清朗网络空间。 二、强化中端干预,构建“早发现快处置”矫治闭环 (一)推行个性化矫治,助力迷途青少年回归正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构建专业化矫治帮扶体系。组建专业帮扶团队,为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量身制定“一人一策”矫治方案,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情绪管理训练,精准解决沉迷网络、暴力倾向等突出问题。 (二)打造矫治基地,凝聚多元合力。联合市委社工部、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依托拘留场所共建青少年专门矫治教育基地,搭建“法治教育+心理干预+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回归引导”一体化帮扶平台,填补拘押期间专业化社会服务空白,提升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实效。 (三)落实宽严相济,彰显司法温度。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累计帮教未成年被告人3人、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定期回访、心理疏导各1人次。长葛市人民法院组建专属帮扶团队,成功帮助1名未成年被告人顺利就业并持续跟踪帮扶,助力迷途未成年人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三、深耕末端矫治,完善“全周期”回归支持机制 (一)深耕专业化少年审判,筑牢司法保护屏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全面推行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全覆盖、不公开审理等制度。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合适成年人选任、权利义务及工作流程,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刚性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升学、就业等合法权利。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成因逐案分析报告机制,近年来向教育、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8份,特别针对校园欺凌治理漏洞制发司法建议2份,推动解决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网吧监管、家庭教育缺位等突出问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二)健全跟踪帮扶机制,搭好回归社会“连心桥”。坚持惩教结合,构建全周期跟踪帮扶体系。对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期满的青少年开展定期回访,动态掌握其生活、学习、就业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深化与人社、教育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就业就学支持,帮助其重返校园、融入社会。探索建立青少年正向激励机制,对改过向善、稳定就学就业的未成年人树立正面典型,提振信心,向阳而生。 (三)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夯实家庭保护根基。强化家庭监护第一责任,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保护格局。通过专题讲座、案例警示等形式,向家长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监护意识。强化监护失职干预,对监护失职导致青少年出现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的家长,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近两年,两级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9份,有效推动监护责任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对标省委2026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六大专项行动部署,以您提出的全链条机制为重要抓手,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协同联动,织密部门协作“一张网”。加强与检察、公安、教育、民政、社工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处置机制,凝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提升工作质效,下好精准施策“一盘棋”。持续优化法治教育、矫治帮扶各项举措,细化工作流程,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三是深化司法延伸,点亮回归社会“一盏灯”。立足少年审判主责主业,常态化落实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就业就学帮扶、定期回访等延伸服务,紧盯游戏沉迷、新型网络犯罪、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新型治理难题,优化全链条帮教矫治模式,从源头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风险,以高质量少年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许昌、法治许昌贡献法院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0374-2929611
· 尊敬的杨志华、陈旭恒代表: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职业打假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分办。我院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部分人员脱离消费者维权初衷,针对商品标签瑕疵、广告用语不规范等非实质性问题,批量发起投诉、诉讼以谋取高额赔偿,滥用投诉举报权与诉讼权利,挤占行政、司法资源,困扰诚信经营主体,破坏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我院在审判工作中持续厘清维权边界,坚持依法保护正当消费维权、规制权利滥用行为,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民营企业经营发展。针对您提出的五项建议,结合法院职责,汇报落实举措与工作思路: 一、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精准甄别牟利性索赔行为 您建议健全行为甄别机制、规范复议诉讼标准,契合当前审判实践需要。全市法院审理消费维权案件时,严格把握“为生活消费需要”核心标准,综合购买频次、购买数量、索赔模式、起诉规模等事实,区分普通消费者维权与职业牟利索赔。对于仅针对标签文字、轻微标注瑕疵、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不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非实质性违规,审慎适用惩罚性赔偿;对短期多次针对同类主体、同类瑕疵批量索赔,以牟利为目的提起诉讼的案件,依法不予支持超额赔偿诉求。 我院将持续梳理本地典型案例,发布类案裁判指引,统一全市法院裁判标准,减少法律适用分歧。同时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市市场监管局沟通,推动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有效衔接,形成识别、处置恶意索赔行为共识。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研究《许昌市职业打假行为认定指引》,在证据认定、行为甄别方面提供司法参考。 二、强化协同联动治理,凝聚多部门监管合力 您提出构建跨部门协同治理体系,我院完全认同。下一步,我院将主动依托市营商办统筹机制,推动建立市场监管、法院、公安、检察信息共享渠道。推动建立恶意索赔线索互通机制,对诉讼中发现存在掉包商品、伪造证据、虚假举报、胁迫商家私了等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审查,落实行刑衔接,严厉打击涉嫌敲诈勒索、虚假诉讼行为。 针对胖东来等本土标杆企业遭遇网络不实举报、商业诋毁问题,我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名誉权、商业诋毁纠纷,支持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商誉。对恶意发布不实短视频、捏造假货信息等侵害企业声誉的行为,依法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护航诚信企业发展。 三、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助力企业事前合规建设 围绕您提出的强化企业合规支持建议,我院持续深化司法服务靠前赋能。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面向商超、零售行业开展消费合规法治宣讲,围绕产品标签规范、广告宣传风险、消费纠纷应对等重点内容开展普法。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企业合规体检,引导企业提前排查经营薄弱点,从源头减少因轻微合规瑕疵引发批量投诉。支持行业协会完善经营合规指引,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把更多资源投入产品与服务升级。 四、积极建言制度建设,推动治理法治化 针对完善制度保障相关建议,我院将立足司法实践,持续总结涉职业索赔案件审判情况,梳理突出问题、实践难点,适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司法建议,为研究制定相关管理规范提供实务支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推动将规制权利滥用、规范职业索赔纳入法治化治理轨道。同时厘清边界:规范牟利性打假,不等于否定合法维权,始终坚持双向保护,既遏制“碰瓷式维权”,也依法支持群众打击假冒伪劣、保障人身安全的正当诉求。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统一类案裁判标准,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明晰权利行使边界;二是深化府院联动,健全与市场监管、公安线索移送、信息互通机制,形成治理合力;三是做实司法延伸服务,面向重点商贸企业常态化开展合规培训;四是加大法治宣传,引导公众理性维权、经营者诚信经营,营造“维权不牟利、经营有保障”的市场氛围。我院将持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规制异化职业打假行为,降低诚信企业维权成本,节约公共司法资源,为许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恳请您继续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各项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8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0374-292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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