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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新年贺词

发布时间:2023-01-01 11:26:46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值此新年到来之际,我谨代表许昌中院党组向全市法院干警和家属致以诚挚的问候和新年的祝福!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和美好的祝愿!

这一年,我们深刻感悟百年大党的恢弘气象。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满怀政治热情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捍卫“两个确立”更加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决。

这一年,我们忠诚扛稳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从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扫黑除恶、暴力犯罪,促大局稳定、护人民安宁,到有力有效应对疫情多轮冲击,立案不打烊、审案走云端;从培育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多重整少清算、稳预期促发展,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金融保交楼、硬任务软着陆……坚持以一域服务全局,为“五个强市”、宜居之城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这一年,我们奋力书写公正高效的司法答卷。树牢“以审判为中心、以基层为重心、以法官为核心”工作导向,引导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多个核心审判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深入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打造“中院强管理、基层强办案、团队强质效”许昌模式,整体执行质效稳居全省前三位,改革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落实落细市八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八次党代会部署要求,顺势而为、乘势而上、聚势而强,更加强化法治担当,在服务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水平、人民群众高素质方面接续发力,为建设“五个强市”“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祝愿伟大祖国繁荣昌盛!

祝愿许昌明天更加美好!

祝愿全市人民幸福安康!


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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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论坛 | 发挥人民法庭“前哨”作用 打造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许昌模式”

发布时间:2024-10-17 11:00:15


文 |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周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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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强调,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人民法庭处于司法审判最前端、化解矛盾第一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贴近群众生活、直接调处基层社会矛盾、直接实现法律效果的显著优势,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


近年来,河南省许昌市两级法院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充分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作用,着力构建“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最大限度让基层成为矛盾纠纷“终结地”。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许昌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3.6万余件,上诉率等质效指标处于合理区间。


坚持强基导向

建强扎根基层的发力点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许昌两级法院不断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定位,打造特色鲜明、便民利民的人民法庭集群。


优化法庭布局。许昌两级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数量、区域面积、人口数量、具体司法需求、基层社会治理任务等因素,对辖区35个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发挥城区法庭、城乡接合法庭对行业性、类型化纠纷和区域性矛盾治理作用,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形成设置合理、运行高效的人民法庭新布局。


培树特色品牌。许昌两级法院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扎实培育“一庭一品牌”特色法庭。城区法庭突出专业化审判,集中审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境资源等类型化案件;农村地区法庭审理案件类型以综合性为主、专业化为辅,就地快速化解群众身边常见多发的“小案”;设立特色专业法庭,如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人民法庭聚焦山林矿产丰富特点,建立“专业化审判、恢复性司法”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模式。


选优配强队伍。许昌两级法院健全人民法庭轮岗交流、择优选升机制,推动人员编制、员额配置向案件数量多、基层治理任务重的人民法庭倾斜,安排新入职法官助理、新入额法官原则上先到人民法庭进行锻炼。在入额遴选、晋级晋升、提拔任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人员,激励干警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分类分级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廉洁教育,锤炼法律运用、风险防控、群众工作能力,把人民法庭建成人才成长摇篮、干部储备基地。


服务基层治理

找准前端预防的切入点


矛盾纠纷越早被发现处理,治理成本越低,社会风险越小。许昌两级法院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精准发力源头防控。许昌两级法院注重发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与基层社会治理组织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靠前提供法律支持、指导调解、司法确认和普法宣传等服务,助推乡村治理效能有效提升;引入解纷资源,力促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避免矛盾升级成讼。


做实调解平台“三进”。许昌两级法院既注重扩大基层社会治理“朋友圈”,又强化“引进来”疏导止讼,扎实开展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细化“总对总”解纷机制12项责任清单,对接调解组织153家、调解员228名,采取庭审观摩、个案指导、以案释法等方式,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特色品牌的调解组织,培训一批让群众信服的调解队伍;加强与乡镇政府、县(区)司法局等基层单位联调联治,由法官担任调解指导员,建立“一对一”调解指导制度,推动“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全覆盖。2023年以来,许昌两级法院共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员240余次,参与预防化解矛盾3000余次,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1.78%。


抓实绩效考核导向。许昌两级法院以服判息诉为导向优化考核体系,出台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对专业化人民法庭突出统一裁判尺度、办案质量等因素,对速裁快审人民法庭注重法官人均结案数、平均结案时间等指标;对其他人民法庭综合考核上诉率、调解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等量化指标,把辖区矛盾纠纷数量实质性减少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标准。其中,魏都区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襄城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禹州市人民法院顺店人民法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案结事了

打造实质解纷的示范点


许昌两级法院坚持以“诉前多元化解、诉内案结事了”为目标,在裁判纠纷和推动治理的双重职责中,力促案件一次性优质办结,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知。


诉讼服务多样化。许昌两级法院立足群众需求,针对农村地区留守老人较多的特点,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线上线下服务,让群众感到“人受尊重、办事方便”。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或者矛盾调解中心,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或自助诉讼服务设备,便利群众就近立案。2023年以来,许昌两级法院开展预约立案、入户调解、巡回审判2100余次。


审判方式智能化。为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效应,许昌两级法院开展数字化法庭项目建设,提升“智审、智服、智管”水平,推动立案、交费、查询等便民事项“一次办好”,送达、阅卷、开庭等诉讼服务“一网通办”,“12368热线”接单即办“一键响应”,在线诉讼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一应俱全”,让群众在“家门口”共享司法便利。


分调裁审精细化。许昌两级法院细化繁简分流标准,根据案件性质提前进行“筛选识别”,对适宜调解的案件,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指导开展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并由专业法官定向联系;推行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动矛盾纠纷在一审程序内实质化解,防止“一案结多案生”。


下一步,许昌两级法院将持续巩固人民法庭化解纠纷的前沿阵地功能,打造融入当地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前哨”,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着力交出一份“小法庭、大作为”的司法答卷!


《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17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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