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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示范法院”

  发布时间:2015-02-15 15:17:18


    事情再急,失信被执行人也不能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座,不能贷款,不能高消费。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等383个法院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示范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积极作用,规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录入、公布等相关工作,不断拓宽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所公布的383个法院,是以在每个中级法院辖区内选择一个示范法院为原则,经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并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决定的。河南省182个法院被最高法院选定了18个,许昌法院系统仅长葛法院一家。

    该院表示,今后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贯彻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院重点工作来抓,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相关工作;对失信被执行人要做到纳入准确、完整、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负责,坚决克服录入的随意性;当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要及时在名单库中更新相关信息或进行屏蔽,并以此作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的关键节点;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宣传;要积极与其他领域和行业开展合作,不断拓宽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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