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襄城县委何天立书记批示县法院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举措好

  发布时间:2015-03-05 17:20:08


  2015年3月3日,襄城县委何天立书记在《襄城县人民法院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十项承诺》上作出重要批示:“县法院紧紧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屡有举措,不断创新,值得褒扬。”

    襄城县法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贯彻落实县委何天立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一是开通“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商事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确保合法权益快速实现。二是依法、平等、公正对待非公经济主体,保障诉讼权利,维护市场地位。同时,慎用强制措施,维护正常生产经营。三是对非公经济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新类型问题,以司法建议形式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示预警,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孟俊克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007157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