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上午,长葛市法院充分运用综合治理化解执行难工作机制,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工委、市公安局、乡镇政府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下,组织法院、公安130名干警,对一起因宅基纠纷引发的涉执信访“骨头案”成功实施强制执行。
申请人张双峰与被执行人李保安、李宝峰、郭喜仙均系长葛市石固镇南寨东街村人,双方房屋相邻且相互交错。2001年,双方在村委会干部主持下就宅基地更换及使用范围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被执行人李宝峰按照协议约定建成了新房,后申请人张双峰按照协议约定准备拆除旧房建新房时遭到阻拦,致使无法正常施工。2006年11月,张双峰诉至法院,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判令三被执行人拆除协议已调换给张双峰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不得对张双峰以协议约定的宅基范围内建房施工予以阻拦。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虽经多次做思想工作,三被执行人仍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致使张双峰建房一拖再拖,无法施工,引起张双峰强烈不满,多次向省、市政法委和上级法院上访。鉴于双方积怨较深,矛盾尖锐,仅靠法院自身力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有较大困难,长葛市法院在多次现场勘察后,作出了启动执行综治机制工作预案,并向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做了专题汇报。长葛市委政法委积极协调公安局派出100名公安干警协助法院执行,长葛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高红增现场监督指导执行,石固镇政府指派镇、村多名干部到现场做群众工作,长葛电视台派出新闻记者到执行现场进行全程录像。
在四个多小时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李保安和现场暴力妨碍执行的李保安妻子张萍依法实施拘留,成功拆除了占压在申请人张双峰宅基地内的建筑物。整个执行行动严格依法进行,文明有序,在多家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的,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