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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案例互动式教学收到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2015-04-02 09:09:48


    为提高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审判质量,2015年3月9日至27日,许昌中院结合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采取案例互动式教学的方法,巡回到各个基层法院举办了民商事审判人员培训班,共有340余名干警直接参加了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这次民商事巡回教学培训,内容分为民事案件疑难评析、“九步审判法”解析、保险法实务讲座及案例评析、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等四个专题。在教学培训中,突出了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案例式教学,增加了培训人员的趣味性。二是互动式助学,提高了培训人员的参与性。三是小班式办学,提高了学习培训的质效性。

    从案例互动式教学的情况看,培训人员课后普遍反映,案例互动式改变过去的填鸭集中式教学,又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目的明确性。通过一个个从全市法院已结案件中精选出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让培训人员在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提问、回答、评析中,建立起适合自己的完整严密的逻辑思维方法,提高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高综合素质。二是客观真实性。这次案例教学中的所选用的案例都是真实的案例,由案例的真实性决定了案例教学的真实性。课堂上,培训人员可以根据自己所学的知识,先得出自己的结论,之后由教员评论和分析。三是较强综合性。由于所选案例较之一般的举例疑难复杂、内涵丰富,因此案例教学中的分析、解决过程也较为复杂,在学习讨论中,需要参训人员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和灵活的技巧来处理。四是深刻启发性。这次案例教学中,有的典型案例虽然不存在绝对正确的答案,但启发了参训人员的思维方式,培养了独立思考、探索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是实践针对性。这次案例教学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避免了理论与审判实务的脱节问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针对性。

    从民商事培训班教学评估表反馈的信息看,大家一致认为,这样的培训内容明确、重点突出、形式新颖、针对性和实用性非常强,成效明显。正如魏都区法院副院长华冬梅所说的,案例式教学,发挥了“法官教法官”的资源优势,贴近审判实践,现学管用,少走弯路,大家欢迎,希望在基层法院多办这样的培训班。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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