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彩票中了大奖,买房买车、享受生活……”,这样的场景不知在年近60岁的刘某心中幻想过多少次,但幸运之神却始终没有光顾他。因买彩票屡屡不中,发财心切的刘某便自己创造“幸运”,伪造中奖彩票进行诈骗。4月1日,检察机关以刘某涉嫌诈骗向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刘某是福建省莆田人,1956年出生。已年近花甲的他并不安心于过简朴平淡的生活,而是一心想通过购买彩票一夜暴富。结果当然和大多数人一样,他并没有等到幸运女神的光临。然而刘某并不甘心,听别人说起有人伪造彩票骗到了奖金,他也动起了歪心思。此后,经多方鼓捣实验,刘某找到通过粘贴的方式伪造中奖彩票的方法。
2014年8月,刘某窜至河南省许昌市,准备在许昌市区及所辖县市的多个销售彩票点一试身手。8月14日下午,刘某来到鄢陵县某个彩票销售点,先买了几张刮刮卡彩票一一刮开,随后趁人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伪造的中奖彩票予以调换,然后装出一副惊喜的样子大声说自己中奖了。因为刘某粘贴伪造的彩票非常逼真,销售点老板虽检查核对,但并未看出破绽,就这样,刘某用伪造的彩票顺利领取了1000元奖金。
当天下午,刘某采用这种办法,在鄢陵县的三个彩票销售点用伪造的刮刮卡彩票顺利诈骗到3000元。
虽然自己的诈骗进行地一帆风顺,但为保险起见,刘某还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次日,他又到长葛市用同样的方法在四个彩票销售点用假彩票诈骗到4千元,同样得逞了。
“贪心不足蛇吞象”,两天便诈骗到了7千元,但刘某不肯就此收手,仅仅隔了一天, 4月17日下午,刘某又到许昌市区,一个下午就“光顾”了6个彩票销售点,共诈骗到金额6000元。
2014年10月,刘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之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