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魏都区人民法院成立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专门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相关案件。未成年人的审判工作在程序上、实体上均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方式和审判原则,着重把惩罚犯罪与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结合起来,做到“寓教于审”,努力做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治和转化工作,截至2015年5月,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相继出台四项措施,为引导花季少年走向人生正途保驾护航。
在自身工作中,法院积极组织审判庭法官学习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完善法律知识,提升职业素养,为灵活开展各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并从有关学校、企业、共青团、妇联以及等单位聘请12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长期从事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的国家干部、中小学教师等担任未成年人审判庭的特邀陪审员,为庭审工作中教育、引导未成年罪犯认识到自身错误,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和目标做好准备。
在感化、教育未成年人方面,该庭积极组织法官利用休息时间开展心理咨询师专业课程培训,通过学习,了解更多心理学常识,以便更好把握未成年人犯罪时的心理,为合理引导和沟通搭建桥梁。在审判、教育工作的关键环节中进行心理疏导,使未成年罪犯走出阴霾、健康成长。
在审判工作完成后,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注重案后对未成年人的改造工作,组织法官定期进行回访、教育,并对其生活中的困难积极进行了解,鼓励他们到专业院校学习一技之长,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充实健康人生。
魏都区法院以上四项措施使法官们更加认识到自身担负的艰巨使命,为引导祖国花朵走出雨季坎坷,绽放阳光人生提供了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