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襄城县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10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标的额35500元。
黄某等10名原告与被告张某系襄城县同乡村民,张某雇佣他们在自己承包的工地上打工,因长期未发工资,10原告求款心切,诉至襄城县法院。
该院民一庭走访调查得知,双方当事人系乡邻,彼此熟悉。被告张某因发包方工程款未到位,不能及时兑现。10原告临近麦收,五荒六月青黄不接急用钱。承办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10案合并调解处理。被告张某想三个月内结清,10原告想立即结清以备麦收急用。考虑到立即结清有难度,且离麦收还有段时间,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2015年6月20日全部结清工资款,案结事了,双方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