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喜获全国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5-05-18 15:57:20
5月15日下午,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挂在“全国文明单位”牌匾上的红绸缓缓揭开,全场掌声雷动。
2014年,全市法院共有54个集体和94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奖牌拿到手,创建不松手。”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表示,全市法院要以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为新的起点,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打造“公信、文明、廉洁、创新”四型法院,使“人人成为文明形象的展示,案案成为公正司法的载体”,努力实现“八让”目标。
责任编辑:孟俊克
文章出处:许昌电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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