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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召开立案登记制度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05-19 15:43:51



副院长申大超发布许昌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情况


发布会现场


记者提问

   自5月1日起,我市两级法院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度,“立案难”现象迅速得到有效遏制。到5月17日,全市立案数量同比增加了23.7%,其中,行政案件立案案件数更是激增,同比上升了353%。在5月19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申大超表示,“民告官”案件激增,表明我市法制建设进步较快,市民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显著增强。

  从5月1日起,按照上级相关部署,我市两级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除法律规定情形外,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受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立案。

  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度的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原先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不”行为,即不收材料、不予立案、不下裁定的行为大大减少,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等“立案难”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接受采访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申大超说,5月1日以来,我市行政案件立案案件数确实上升较快,同比上升了353%。这些案件涉及拆迁、劳保、政府信息公开等多方面,其中不少是“民告官”案件,表明我市的法制建设进展较快,市民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显著增强。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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