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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增设诉讼材料接收窗口受肯定

  发布时间:2015-06-09 10:43:47


    为方便当事人递交诉讼材料,进一步规范诉讼材料的接收工作,许昌中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诉讼材料接收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当事人递交的诉讼材料的接收和转交工作。

    诉讼材料接收窗口的主要职责是接收当事人递交的各项诉讼材料,帮助当事人联系承办法官等具体事宜。在具体做好当事人诉讼材料收取工作中,诉讼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填写好《诉讼材料收取流转表》,一式三份,经核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和当事人分别签字确认,接收窗口、承办部门和当事人各留存一份,作为提交、收取、移转凭证。

    从6月初该窗口设立以来,该院诉讼材料接收窗口已经收到当事人递交的各种诉讼材料5份,极大的方便了前来递交诉讼材料的当事人。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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