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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预执行工作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5-06-12 15:26:52


     今年五月初,襄城县法院在执行局设立预执行科,实行繁简分流的办案机制,尝试分段式执行。截至目前,预执行科共集中查控执行案件57件,结案13件,执结标的额21.5431万元;集中查控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3.3224万元、保全车辆二辆执行标的额231.33万元、保全房产一处执行标的额349.7375万元,协助执行庭室司法拘留八人,为被执行人直接减免执行费用3500余元。

    一、 先行过滤,繁简分流。预执行科将全部执行案件进行预执行,过滤一遍,简单案件预执行科快速办理,其他案件执行庭集中办理。

    二、执行催告,采取措施。预执行科对被执行人(义务人)发送《执行催告书》及《执行风险十本帐》,促被执行人(义务人)自动履行,不自动履行的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强制措施,须司法拘留、涉嫌拒执犯罪的移送执行庭采取执行措施。

    三、快速执行,减少环节。预执行科一旦查实被执行人(义务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拍卖、变卖、兑现,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逾期则交执行庭办理。能减少环节就尽量减少,节省申请人(权利人)、被执行人(义务人)及执行资源和成本。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经领导审批给予减免罚款及执行费用。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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