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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以“三破三立”推进“三严三实”

发布时间:2015-06-17 10:13:42


    近日,襄城县法院出台“三破三立”,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三破”主要包括:破藩篱、破陋习、破媚俗。

    一是破藩篱。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指示精神,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同时推动建立错案追究问责、说情留痕等制度,坚决抵制以权压法、贪赃枉法、以情缚法、徇私乱法等现象。

    二是破陋习。聚焦四风,狠抓“三治三提”,即治庸脱俗,抓责任意识;治懒催勤,抓勤政廉政;治散聚和,抓团结促和谐;提质为民,抓质量求公正;提速便民,抓效率解民忧;提效利民,抓效果保稳定。弘扬优良作风,彻底破除“冷、硬、横、推、拖”、“慵、懒、散、奢、疏”和“吃拿卡要”等积习陋习,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本色。

    三是破媚俗。司法应保持其公正性、独立性和权威性,坚决不能向权力低头,坚决不能与世俗妥协,坚决不能受舆论牵制,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排除一切干扰,始终做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切实承担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

    “三立”主要包括:立官德、立担当、立规矩。

    一是立官德。“公、正、廉,官德三宝。”每位干警上好道德修养这一人生必修课,自觉从中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老老实实向人民群众学习,时时处处见贤思齐,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

    二是立担当。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每位干警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责任担当的基本要求,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三是立规矩。没规矩不成方圆。每位干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完善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的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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