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昌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2015年成为第四批全国文明单位。
一是确立了院歌、院训,编写院志,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加强法院文化的研究、传播和文化积淀,有效提升法院机关的“软实力”。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文明庭室、文明家庭、“年度人物评选”、“廉洁司法示范庭室评选”、“四无法院、四无部门争创”等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有力地促进了法院的文明形象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三是成立许昌法官青年联盟作为凝聚力量、提升士气的重要平台,更好地服务于法院业务和队伍建设。法官青联以青年法官志愿者为主,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工地、进企业”活动,以及街头普法、“关爱母亲河”、“文明天使”等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活动。
四是积极开展物质帮扶、探望慰问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等帮扶活动,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先后与许昌市社会福利院、许昌市特殊教育学校、解放军驻许司训大队、禹州市文殊镇陈南社区、襄城县库庄镇敬老院等结成帮扶对子,定期开展帮扶共建活动,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进一步彰显人民法院的亲和力。
五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活跃干警生活,强化法院机关的文明建设,切实增强干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许昌中院已经连续11年在元宵佳节,举办“天平杯”文体娱乐活动,2015年在两级法院开展了第一届法官运动会,组织两级法院干警参加各种书法、摄影、演讲和歌咏比赛,改进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全体干警热情高涨,积极参与文化建设活动,丰富了文化生活,陶冶了情操,增强了友谊、队伍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为许昌法院审判事业再创新辉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