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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5-07-13 08:21:50


    襄城县法院利用6—7月份两个月时间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为使活动取得实效,该院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宇任组长,专委委员、审监庭长周克峰,宣教科长崔佳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教科,负责具体工作事宜。

    二是确定宣传重点。确定五类宣传重点,即“三类罪犯”有能力退赃退赔而拒不退赃退赔的从严减刑或者假释的;对在监狱服刑期间不真诚改造、违法乱纪的罪犯不予减刑的;对减刑后抗拒改造的罪犯撤销减刑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性侵“三留守”人员和严重危害民生犯罪的罪犯从严减刑的;罪犯患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不予监外执行的。

    三是注重沟通协调。完善“三个加强”,即加强同监狱、看守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沟通,加强同新闻媒体沟通,加强与上级法院直接沟通,争取理解、支持、配合,对新受理与宣传重点案件,及时上报、反馈、联络。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对活动中的好做法、好措施、好经验用制度固定下来,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各项工作开展。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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