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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两级法院举行秋季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

  发布时间:2015-09-16 11:31:20






    9月15日下午,许昌两级法院的法官们来到长葛市官亭乡鑫源学校,为该校720多名师生带来了秋季“开学第一堂法制课”,并向学生赠送了学习用品、红色书籍和法制书籍200多册。许昌市中级法院少审庭庭长陈艳玲、长葛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文轩等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

    本次活动,以“传承革命精神,传递法治能量”为主题,长葛市法院少审庭副庭长刘芬从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大阅兵开讲,加强青少年学生的革命传统教育,结合自己办案工作的案例说法,她不仅教会同学们什么是犯罪以及青少年犯罪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并且详细讲解了日常生活中一些不良行为习惯导致犯罪的情形。她说,一个人的行为将改变他的习惯,习惯养成了他的性格,而性格又决定他的命运。她告诫大家,同学们正处在各种习惯养成的重要时期,一定要注重好的习惯培养,学会以道德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因为一时冲动给自己和家人造成无法抹去的伤害,亲切的互动赢得了阵阵掌声。

    “通过此次活动,我们的法律意识有了更多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事事用法律保护自己,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遵纪守法。”这是九三班的刘怡柯同学告诉记者。

    据长葛市少审庭庭长韩彩霞介绍,本活动法官们带领同学们举行宣誓仪式,希望同学们传承革命意志,发扬革命精神,摒弃不良习惯,传承法治能量,做一个爱国守法的好学生,文明守纪的好公民。

许昌中院少审庭庭长陈艳玲表示,此次活动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不仅让师生在法律方面获益匪浅,还从那些发生在身边的事例中学到了法律知识,提高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树立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近年来,许昌两级法院先后多次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制课”,送法进校园活动对在校中小学生开展更为深入、持久、实用的普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营造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受到教育部门、学校和家长的好评。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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