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法庭,不少法官表示,以前做当事人工作的方式方法现在难以奏效了。你打电话沟通,有的当事人说先征询律师意见;你要求当事人协助调查取证,有的当事人误以为要“意思意思”;你把情理法讲得通明透彻,有的当事人还一头雾水;你为他们的事东奔西走,他们却说你徇私枉法。以至于有的法官慨叹,做好群众工作越来越难了。
其实,这个难,是时代发展、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增强的结果,是群众“为权利而斗争”的表现。在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利益多元、观念多样在司法领域的凸显,更是群众对法院或者法官从不信任走向信任的过程。所以,在司法办案中,法官要把律法讲得通俗易懂,让当事人听得进、晓得明,根本在于当事人在心里接受你、认同你。常常是,哪位法官获得当事人的信服,哪位法官的案件就容易处理;当事人不信服哪位法官,其纠纷即便裁判也难以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人们常说,先进即为典型,通过先进人物可窥探出信服力生发的轨迹。比如,一位当事人主动出钱给全国模范法官翟树全买一部手机,他坚决不要,并严肃地对当事人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做法我坚决反对。如果今天我收了一部手机,明天就会有人送钱给我,看似对我好,想要帮我,其实是害我。”一席话,入情入理,说得当事人无言以对……翟树全的先进事迹,当值得各级法官深思:为何他在干部群众中获得称赞这么多,威信这么高,信服力这么强?
显然,信服力并非一日成就。探知翟树全让当事人信服的“用心”,当是认真地倾听当事人把话讲完,让他们情绪充分释放,然后入情入理地分析,抓住要害,把难以理解的法律条文和术语用当事人听得懂的方式讲出来,将情理风俗融入到调解之中。这样,当事人就容易接受法官讲的道理,对法官产生信任,自然就会接受法官的处理意见。如此对当事人怀着深情厚谊,当事人焉能不信任他?如此亲和淳厚、质朴端正、诚心尽力,他的信服力焉能不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官执法办案必须信守的准则。只有把这些准则娴熟运用、笃信践行,法官才会体味到它们精深且宏大的意蕴,才会体验到它们对心灵所产生的强大震撼力。
所以说,法官只有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人民,依法办案、廉明奉公、司法为民,当事人才会发自真心的信服。陈燕萍等优秀法官面对当事人开“法结”、解“情结”、化“心结”得心应手,归根到底在于真诚地与当事人进行心与心的交流,这就是人心获取;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这就是准则守持。把这些准则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法官必能赢得当事人的心,获得当事人的信服。
基层法庭条件艰苦、案件繁杂,基层法官裁判常会受诸多委屈。但是,如果每个法官都练就了信服力,成为当地干部群众信得过的人,成为当事人心中的“包公”,就会感到浑身是劲,再苦再累都值得。因为当事人已将你当“亲人”,真情诉说,真心拥护,正确对待案件输赢结果。如是,当事人哪有不信服的道理,法官哪有不幸福的理由!
(作者单位: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