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和办法对网约“专车”、出租车的“份子钱”、牌照、定价等公众关切的焦点问题提出了改革方向。
网约“专车”:合法身份获准
主要内容:明确网约“专车”经营者、车辆及驾驶员的准入门槛,要求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
现状:网约“专车”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据几大网络约车平台不完全统计,各地“专车”注册量已近千万,其中私家车占主体。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表示,“专车”服务是一种带有法律规避性质的商业创新,但它和出租车行业准入管制目标并无根本性冲突,且社会效果正面,应承认“专车”服务的合法性,设置准入条件是使其更完善。
“份子钱”:动态调整
主要内容:由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确定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现状:“份子钱”是出租车司机向企业上交的承包金的俗称,是出租车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每天一睁眼就欠公司好几百元”,是出租车司机对高额“份子钱”的典型吐槽。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虞明远表示,鼓励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有助于“份子钱”更加清晰透明。要鼓励探索新方式,让出租车司机掌握更多话语权、议价权,提升出租车司机的积极性。
牌照:无偿使用打破经营垄断
主要内容: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
现状:在我国,出租车市场长期被看做一种可以“经营”的资源。在数量管控和公司化经营中,形成了巨大的“奶酪”。
专家表示,无偿使用打破了出租车经营垄断,动了利益的“奶酪”。
定价:首次提出“政府指导价”
主要内容: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现状:出租车行业基本是政府定价。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出租车定价权赋予了各省区市的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和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市场供求、出租汽车企业、司机成本收益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价格。
上海市出租车行业协会秘书长石景明表示,此次交通部明确提出政府指导价,是一大进步,对于出租汽车行业发展非常有利。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