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法院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紧紧围绕“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这一目标,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以人性化的服务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深得人民群众满意。
一是热情接待,体现 “亲情”。引起群众上访的问题多是久拖不决或者矛盾十分尖锐,上访人员往往情绪激动,因此该院要求对来访人员都要热情接待努力稳定上访群众情绪,为其客观反映情况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是认真听取,坚持 “准确”。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做到耐心听取,不急不燥,不随便插话,让上访群众充分说明原因,及时、全面的做好记录,准确把握群众所要反映的问题。
三是妥善处理,突出 “快捷”。在处理群众上访事件中抓住主要矛盾,分清轻重缓急,将各类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灵活化解,把握 “活性”。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从快处理;对无法律政策依据但反映问题合理的,变通处理;对确属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法院办公秩序的,依法处理。
五是注重落实,强调 “诚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也给上访群众做好释明法律工作,以诚信取信于民,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经过全院干警的努力,2008年度信访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无赴省进京上访案件,重信重访案件量明显下降,来信来访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1%和7%,再审案件数8件,数量明显降低,遗留案件办结率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