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许昌县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新途径

  发布时间:2008-10-27 08:44:40


    许昌县法院针对执行难这一顽症,结合日常的执行工作,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新途径,扎实做好执行工作,使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得到了解决。

    一、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培训,提高执行的强制力。该院认真分析被执行人之所以拒不执行,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强制力不足以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只有提高执行的强制力才能减少抵制强制执行的行为发生。通过对执行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准确运用法律手段,对被执行人实施民事强制措施或者刑事强制措施。通过司法解释对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按不同的情节规定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使被执行人的损害超过甚至数倍于因不履行法院判决带来的利益,从而使被执行人不能、不敢不履行法院的判决。

    二、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该院党组要求执行人员在执行期限内应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以保证判决的按期执行。对执行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接受申请执行人对执行人员的投诉,决定是否更换执行人员,对到期而未能执行判决的执行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按期执行判决的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合作,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该院以执行案件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平台,与公安、工商、银行、房产等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当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时,法院的执行措施、制裁性措施和上述管理部门协助措施同时启动。联动机制的建立使联动各部门实现了信息互联、互享,职能互补,齐抓共管,变为以强制执行为主为强制执行与联动威慑、促使自动履行相结合,对被执行人的消费、信贷、投资、置业等各个方面加以约束和限制,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从源头上、根本上治理“执行难”。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127005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