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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人民法院推行院长担任主审法官办理案件制度

院长办案成常态,司法为民新气象

  发布时间:2015-11-10 15:49:43


   11月10日上午,魏都区人民法院举行“院长带头办案,走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前沿”新闻发布会。今年,该院推行院长担任主审法官办理案件制度,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以法官的身份开庭办案,调解纠纷,引得群众纷纷点赞。

   魏都区人民法院每年审执案件5000余起,自今年5月份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为顺应司法改革新趋势,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该院在原有业务部门设置的基础上,根据业务特点和审判力量的需求,对审判资源进行优化组合,由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作为主审法官,新组建了9个新型合议庭审判团队,院长(包括主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全部纳入合议庭参与办案,分流业务庭积压案件,办理大案、难案。

  如今,院长带头办案制度在该院不仅得到落实,而且已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在民事、刑事等案件审理的过程中,都能看到院长带头办案的身影。

  院长带头办案这一新机制对审判工作形成了强大的推动力,有力促进了审判质效大幅提升。2015年前10个月,该院共收案 5765件,结案3587件,结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平均审理时间指数提升11%,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10.46%,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26%。

   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院长带头办理的案件有350余起,所占的比例将近10%。院长带头办案,充分发挥了指导示范作用,既有效带动了一线法官的办案积极性,也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也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责任编辑: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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