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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1+1”帮教责任制扬起少年新的生活风帆

  发布时间:2008-10-27 17:38:52


    长葛法院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把对未成年犯的帮教挽救纳入审判职能范围。该院规定,凡经该院判处的少年犯,承办案件的法官对其实行“1+1”帮教责任制。通过采取审前调查,庭中帮教和判后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考查等一系列挽救措施,及时了解少年犯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使他们觉得社会并没有歧视少年犯,使少年犯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

    长葛市法院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把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纳入审判职能范围,凡经少年庭判处的少年犯,他们决不一判了之,而是采取一系列挽救措施,尽量使少年犯都能浪子回头,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特别是对判处缓、管的少年犯,他们怀着社会责任感,用一颗慈母的心怀,对其进行帮教和挽救。为把对少年犯的帮教工作落到实处,该院规定,承办案件的法官对自己所判缓、管的少年犯,实行“1+1”帮教责任制。少年庭的法官除集体组织定期对所判少年犯进行回访、考查外,一些法官还利用节假日单独进行回访。无论是少管所,或是城市乡村到处都留下了他们回访、考查的足迹。通过回访、考查,他们及时了解少年犯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对有困难的少年犯,他们能解决的,尽能力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让少年犯感到自己犯了罪,社会并没有歧视少年犯,使少年犯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春花秋实,辛勤的耕耘收获了丰硕的成果。长葛法院法官用法与情,用爱心深深地打动着那些失足的少年们,使他们深感世间的温暖,使他们不再绝望,不再彷徨,从而走上人生正道。该院判处的少年犯的服从判决,安心服刑率为100%,判缓刑少年犯无一例重新犯罪,他们用自己亲自的经历,劝诫同龄人,千万别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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