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襄城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国华与工作人员满全来到襄城县第一人民医院病房为因交通事故住院的户某立案,受到群众好评。
家住襄城县山头店乡祝冯村农民户某2015年11月15日驾驶二轮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在襄城县城关镇上徐村路段相撞,户某受伤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等3万多元,多次协商无果。户某委托妻子1月4日下午来到襄城县法院立案,因诉状未捺手印等手续不全,立案庭长陈国华考虑当事人在医院住院行动不便且立案迫切,当即与本庭工作人员满全一起赶赴县医院病房,问明情况后,当场与立案庭通话随机获取案号,当场办妥立案手续。
在场群众无不为襄城法官“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难”的为民情怀所感动,纷纷称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搞得好,“三严三实”活动搞得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