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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人民法院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中见“四责”

发布时间:2016-01-08 14:20:13


   为扎实开展最高院部署的2016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打牢廉洁过春节和全院廉洁司法的基础,襄城县法院推出“四责工作法”。

   “四责工作法”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主要内容为:一是在建章立制上定“责”,有责可依。以党纪严于国法为统领,针对廉洁司法建立健全“钢纪铁规”。二是在传导压力上尽“责”,有责必依。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灌输“正能量”,打压歪风邪气,人人带上“紧箍咒”。三是在追根求源上理“责”,用“责”必严。发生问题不能只看表面,要看本质,找准找清找全成因,源头治理。四是在见人见事上问“责”,违“责”必究。不管涉及什么人、什么事,一视同仁、一律问责,原汁原味公开,不搞“变通”。

责任编辑: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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