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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法官上门办案为民排忧解难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8-10-30 19:08:26


    今年以来,鄢陵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次主动深入到当事人所在的乡村及家中审理案件,解决了一批关注民生的案件。截止目前,该院共到当事人所在的乡村及家中审理案件30余次。近日,该院民一庭又依法运用民事调解功能, 妥善调处一起赡养纠纷案,使75岁老人杜某吃住、医疗保障等问题得以解决,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年近七旬的杜某老人与已去世的妻子共生养了三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2007年10月份,杜某突发疾病,住院治疗一段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每天仍需药物治疗。在此情况下,三个儿子对杜某的医疗费及赡养义务互相推诿。经镇党委、政府、村委、多次调解,均没有结果。老人无奈,一纸状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2008年9月30日,民一庭接收该案后,及时开庭进行审理,但庭审时因次子未到庭,案件未能当庭调解。后民一庭法官多次深入到杜某所在的于寨村了解其家庭的实际状况,听取群众的意见,邀请镇政府有关领导和乡村民调组织人员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三个被告对一些具体赡养事项,相互指责、斤斤计较,赡养问题迟迟不能达成协议。针对三个被告的态度,法官从法律、人情世故、民风民俗等方面,有力地训斥了当事人,句句直刺当事人的痛处。杜某的三个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了赡养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在场的双方当事人及乡村干部均表示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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