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许昌中院立案庭共计受理诉前保全案件99件,结案99件;结案率100%。许昌中院立案庭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负责保全案件的法官们会认真分析案件的情况紧急程度,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针对一些数额巨大、情况紧急的放弃休息休息时间和吃饭时间,第一时间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不分昼夜24小时蹲点守候被保全财产所在地,尽最大可能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深夜了,他们依然行走在为当事人办案的路上,饭点了,泡面矿泉水对付一下就过去了。一年来,仅为许昌市某银行承办诉前保全案件达17件之多,金额达49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