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人民法院按照许昌县委2016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早动员、早部署,及时制定法院《关于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实施方案》,以六强化措施,新起点、严要求、求实效,扎实推进创文工作纵深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长李红伟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创文办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部署、督促和检查落实。将文明创建工作的相关内容和要求量化细化到各部门,明确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
强化沟通合力共创。加强与市、县文明办的联系沟通,及时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争取指导和支持。走出去,请进来,向创建成功、成绩显著的单位请教学习、考察观摩、取经充电,不断完善该院创建工作。在制度上抓落实,在创建活动上抓落实,在人力物力的投入上抓落实,确保合力创建有效开展。
强化制度落实与督导。加强党务管理、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各项制度的督导落实,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以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要求,用制度管理人、约束人、激励人,形成人人有压力、人人担责任,人人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创文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领导不力、创建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强化活动引导。以开展17项活动为载体,既:道德建设、法治建设、诚信建设、服务型机关建设、文明有礼培育、学习型单位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交通行动、开展文明上网行动、勤俭节约和文明餐桌行动、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文化体育活动、业务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优美环境建设、“四无法院和部门”争创、廉政文化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通过载体完善创建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干警政治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和文化素质。
强化宣传营造气氛。以执法办案提升质效为中心,突出法院“司法公开、司法改革、基础建设”三个重点,将法院主要工作任务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相结合,推行“一站式”立案信访便民服务,健全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建立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推进“法官联系企业、法律五进活动;积极开展“善孝莲城、诚信许昌”活动,做好“道德模范”和“许昌好人”推荐工作,推进言谈举止、公共场所、邻里相处、行路驾车、旅游观光、网络文明活动,推行“公务卡报销结算制度”,落实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深厚氛围。以“文明庭室”和“文明家庭”创建为抓手,发挥示范效应,辐射带动提升,弘扬文明风尚,努力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
强化创建资料规范。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任务分解表的具体工作内容,规范创建档案,注意收集创建文明单位标兵工作中一系列活动资料,进行整理后将纸质和电子档上交院创文办统一管理归档。对创建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将所有各项资料真实准确地记录和登记,保证资料搜集齐全、分类科学、立卷建档完备。平时注重创建资料的搜集与整理,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各项活动的记载,确保创建资料全面反映创建工作过程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