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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正廉洁司法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6-03-15 16:50:02


   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多次强调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施。“公正司法”就是要求司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让百姓在公正的判决中感受法律的力量,实现社会正义。周强院长强调:公平正义,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我们已经看到,司法公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扑面而来,法院系统初步建成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信息公开平台,成效明显。这就表明了我们深化司法体质改革的决心: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绝不动摇,深化推进司法公开。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近年来法院正在不断推进司法公开,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破解司法难题和瓶颈,还能逐渐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这是自信,更是责任。

   去年有一起被判无罪的案件,受到多方好评,即福建念斌案。周强在会议中也提到,福建高院依法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这是对法律的敬重,也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制度安排上有力遏制冤假错案产生的同时,更需要针对已产生的冤假错案纠错和究责。去年,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比如呼格案。目前有关部门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这是令人欣慰的好消息。

责任编辑: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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