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晚10时许,一异地被执行人邢某既不向襄城县法院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该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张某申请执行邢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院于3月15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邢某既不履行义务又不申报财产。3月24日下午6时,该院接申请人线索举报后,执行局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执行机制,组织执行干警一行八人奔赴鄢陵县安陵镇寻找被执行人,经过2个多小时的排查,终将被执行人邢某连人带车带回该院。做被执行人工作至晚10时许,仍无效果,该院以其拒不申报财产对被执行人邢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