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许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2016-04-11 09:40:54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以及最高院、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许昌中院于4月8日下午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许昌中院常务副院长张英绍主持。在中院主会场出席会议的有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专委,各基层法院院长以及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许昌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军文同志总结了全市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随后,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同志与中院班子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最后,韩玉芬院长围绕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当前要着重抓好的重点工作讲了具体意见:

   一,坚持不懈抓好廉政教育。一要组织开展好廉洁司法教育和“清风莲城”集中教育活动,吸取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切实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各项审判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二要开展创建省级、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切实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用文化的力量感召影响干警。三要继续开展“四无”争创活动,切实治理不严不实问题和“六难三案”问题,提高工作精细化程度,提升工作整体水平。

   二,“一把手”要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省委将今年确定为“主体责任深化年”。今年两级法院党组一定要把“主体责任”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要切记党组书记是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就是主责、首责,出了问题,首先要找党组书记说事。党组书记要做到常研究、常部署,亲自抓、亲自管,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身上;要规范违纪案件查办、批办的程序,“一把手”每年都要批办、督办几个违法违纪案件;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今后分管的干警出了问题,领导的“主体责任”上级一定会追究的。下一步,省法院要对领导批办案件情况摸底排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熟视无睹、无动于衷,不调查、不核实、不汇报,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法院院长、纪检组长,要严肃追究责任。请基层法院“一把手”、 纪检组长注意。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去年以来,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职能,纪检监察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今年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履行好“监督责任”,一要继续开展好审务督察、司法巡查。要采取交叉督查的方式,加大对各项工作纪律的明察暗访;要对发生违法违纪的基层法院开展专项司法巡查,帮助基层法院整改好突出问题。二要再次开展专项检查。除正常专项检查外,要对拟提拔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进行核查,如年龄、婚姻、子女等情况、家庭经商等情况;要重点排查法院干警作为当事人的诉讼案件,以及干警兄弟姐妹和姻亲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防止隐性不公正行为的发生。三要对所有群众和当事人举报的案件开展案件倒查;四要对执行案件无故超六个月不执行的案件进行监察;五要建立健全廉政工作制度;六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办案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及留痕制度和完善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从制度层面扎紧防止“三案”的笼子。

   四,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今年中院要建立案件查办室,调配力量开展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要动真格、下狠手,对真正硬起手腕对一些违法违纪行为早查处、早制止,更产生强大震慑,形成不敢为、不能为的高压态势。要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充当诉讼“掮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

   五,严管厚爱干警。对干警严格管理的同时,更要对干警关心厚爱。一要开展家访活动。分管院领导要定期到干警家中,了解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情况,对困难干警及时提供帮助。二要加强干警人身安全保障。要在民事、行政案件庭审和人民法庭加强安保力量,有条件的要为一线干警购买保险。三要关心干警的切身利益。要以司法改革为契机,积极寻求市委的支持,解决干警的切身利益问题。

   六,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一要扎实开展中央部署的“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二要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条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种意识”。三要加强党建工作。创新党组织生活方式,推广去年长葛市法院的“微党课”活动,切实发挥好党支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作用。

   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方面,一要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视察监督。要认真筹备好下周省人大代表对我市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视察。二要认真办理好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做到依法公正审理,并及时沟通反馈。三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经常性地邀请参加法院活动,听取并落实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赵延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55404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