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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规范警务礼仪树立法警窗口形象

  发布时间:2016-04-13 15:38:33


   “您好,请出示身份证或传票等相关证件进行登记”,“请配合进行安全检查”,“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在许昌县法院审判区的当事人通道,执勤法警对每名进出法院的当事人热情服务,他们着装规范,用语文明,举止得当,展现着司法警察良好的警容风纪。既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又热情服务,法警大队作为法院的窗口单位之一,体现了人民法院和司法警察的良好精神风貌。

   司法警察工作是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展示执法形象的重要窗口。司法警察处于法院工作的第一线,经常面对面接触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其一言一行都关乎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声誉。因此,许昌县法院法警大队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文明执法建设: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着装管理规定》等。第二,进行警务礼仪培训。组织全体法警进行礼仪培训,训练和讲解在日常警务活动中需要注意的礼仪细节,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得当,热情服务。第三,开展赶、学、超活动。全体法警之间进行比拼,相互学习,相互比超,指出不足,提升自己。对警务礼仪做好的同志进行表扬,增强法警的职业荣誉感。第四、在警务工作中,严格按要求着装,保持警容严整。

                            

责任编辑: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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