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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文化滋养 让心灵碰撞

许昌中院开展读书成果交流活动

  发布时间:2016-04-22 11:52:27





    4月22日上午,许昌中院在办公楼“法官沙龙”活动室开展了读书成果交流活动,以此迎接第21个“世界读书日”的到来,共有30余名干警参加了交流活动。

    从2014年到2016年“倡导全民阅读”连续三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民阅读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近年来,许昌中院高度重视干警的物质文化生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倡导在全院干警中开展读书交流和演讲活动,把干警阅读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紧抓不放,并于2015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如何经营好文明创建成果,开展读书活动就是一种很好的形式。为此,中院于今年年初结合实际,专门下发了《读书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推荐了政治及道德修养类、中国传统文化名著类、中国近现代文化名著类、西方古典文化名著类、西方近现代文化名著类、法学类、科学技术类著作等阅读内容,在原有图书的基础上,又购置了70余册相关书籍,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读书学习,每年至少读书6本以上,一般干警每年至少读书4本以上。同时院里坚持每周三下午14:30至17:30指定专人按时开放“图书阅览室”和 “职工书屋”,方便干警“充电”学习。

    良好的读书学习环境和浓厚的学习氛围,促使干警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含英咀华,尽情遨游,有的钻研法学,有的翻阅文学、科学、艺术类书籍,还有的为了审判工作而自学了解心理学、医学类等书籍,从而开阔了视野,愉悦了身心,陶冶了情操,感悟着人生,灵魂得到洗礼 ,精神得到升华。并且学以致用,给人以底气,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中院组织的这次读书交流活动正是干警们学习成果的一个侧面展现。活动现场,干警们踊跃发言,巡一庭干警蒋晓静谈了读《乡土中国》的感想:正如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的《无诉》一文中认为,虽然农民群众没有很高的文化素养,但是他们也认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接着,巡二庭干警李柯远介绍了杨绛先生的小说《洗澡》之读后感,执行局干警宋杰谈了读《褚时健:影响企业家的企业家》一书的感受,监察处的干警张岚向大家介绍了《中国触动》一书,该书说明了中国崛起触动了世界,中国人对于自己的发展,对于国际问题的认知,应该在汲取世界智慧的同时,也用自己的价值观加以检验,用自己的话语加以论述,客观自信地评述自己的国家和外部的世界。

    干警们沉浸在活动之中,言犹未尽。一个接一个的发言,相互之间既受益匪浅,又看到了差距。大家普遍认为:阅读交流不仅有益于身心健康,凝聚正能量,也是一个单位文明的标志,还是测验一个单位是否文明的很好的尺度。纷纷表示:“今后要积极参加读书活动,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责任编辑: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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