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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批示襄城县法院分段式执行经验值得推广

  发布时间:2016-05-04 11:11:30


  

    2016年5月1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在《河南法制报》2016年4月29日头版《襄城县法院在全省首推“分段式执行”》一文作出批示“报道详实充分,总结提炼到位。襄城法院的经验值得推广。张立勇5月1日”。

    襄城县法院全体干警备受鼓舞,该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深入贯彻张立勇院长的批示精神,并结合执行实际,以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张立勇院长年初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出的“力求在解决‘法律白条’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庄严承诺,不断提高案件执结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此,该院采取三项措施巩固扩大执行成果,再创佳绩。

    一是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既打又罚,敢于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于情节恶劣涉嫌拒执犯罪的,公诉与自诉并重,果断适用刑罚,尤其是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拒执犯罪的案件,穷尽手段,完善措施,严打“老赖”。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建章立制限制执行人员滥用执行权,邀请人民观执团、廉政监督员、代表委员参与、监督、见证执行,确保执行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创新执行措施,采取分段执行、异地执行、网上执行等措施,彻底刹住执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执行腐败等歪风邪气,用足用好用强执行权。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人员的法律素养、工作能力、廉洁自律能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执行队伍。

    三是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引领执行工作,转变执行理念,提升科技含量,将找人、寻财、查控、拍卖等执行工作全上网。按照最高法院与43个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有关指示精神,不断更新技术装备,主动与公安、检察、土地、房产、民政、银行等部门沟通联络,内部联网对接,形成执行合力。

责任编辑: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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