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下午,省高院张立勇院长莅临襄城县法院调研考察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现场帮助调解员成功调解一离婚案。
家住襄城县范湖乡安女士与菅某均系90后,双方经人介绍相识,2015年6月登记结婚,2016年2月生育一女,婚后因婆媳关系不睦,双方亲家为家庭琐事常生气,安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婚生女自抚,菅某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并分割夫妻共同存款40000元。
5月3日下午,襄城县法院“张海民家事调解员工作室”负责人张海民通知双方到庭,耐心做思想工作。时逢省高院张立勇院长莅襄法考察,张院长现场了解情况后,主动上前问候,认真询问案情,耐心劝说开导,希望双方珍惜缘份,善待感情,共渡人生。在张院长的苦口婆心下,菅某深受感动,主动向妻子安某道歉,双方重归于好,原告遂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