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动员会,同时,也按照活动要求上专题党课。刚才邢主任宣读了活动方案,各基层院、中院各支部要严格落实方案要求,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严格对照标准,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之后,又一次全党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与以往不同的是,不仅仅是一次学习教育活动,而是对于全体党员党性教育的正常性强化和延伸,
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目的是要通过实现党员的自我净化、自我提高,进一步增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四种意识,争做合格党员,做合格法官。
合格党员的标准就是习总书记提出的“四讲四有”:一是讲政治、有信念。强调的是政治合格,就是始终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道路,保持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二是讲规矩、有纪律。强调的是执行纪律合格,就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令行禁止,服从组织决定,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三是讲道德、有品行。强调的是品德合格,就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四是讲奉献、有作为。强调的是发挥作用合格,就是践行党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勇于奉献、主动作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标兵、做模范。
合格法官的标准就是符合《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一是忠诚坚定。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基本政策以及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言行。二是公正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三是高效办案。树立效率意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不得无故拖延、贻误工作、浪费司法资源。四是清正廉洁。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得利用法官职务和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为当事人介绍代理人、辩护人以及中介机构,不得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案源或者给予其他不当协助。五是一心为民。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坚持能动司法,树立服务意识,做好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便民服务,避免“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六是严守纪律。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得泄露在审判工作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得过问、干预和影响他人正在审理的案件,不得随意发表有损生效裁判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言论。七是敬业奉献。热爱人民司法事业,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不得麻痹懈怠、玩忽职守。八是加强修养。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司法礼仪,执行着装规定,言语文明,举止得体,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佩带与法官身份不相称的饰物,不得参加有损司法职业形象的活动。
二、切实正视问题,改进队伍建设、审判工作
总体来看,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市法院司法作风整体向好,法官精神面貌明显改观,但是,在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党建工作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党建工作不得力,“支部建在庭上”要求落实不完全到位,有的基层法庭没有单独成立党支部。二是有的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党建负责人意识差,只抓业务不抓党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对党员疏于教育管理。三是有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空洞、方法老套,对党章党规学习浅尝辄止,没有做到学深、学透、真懂、真信,不清楚作为一名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四是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有的对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政策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甚至曲解、非议大政方针。五是“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不经常;没有建立荣誉墙、文化园地等党建阵地,党建工作氛围不浓。
(二)廉政建设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还存在办理“三案”的现象。有的案件当事人反映长期没行动,背后不排除有人情因素干扰;有的收受贿赂,如近年来发生在鄢陵、许昌县法院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前不久禹州市法院一名中层副职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立案。二是对廉洁自律要求不严。“三同”办案现象还没有杜绝。近几年,我们先后有五名干警因“三同”办案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前不久,有两名法官与当事人一起吃饭被拍照发到网上,造成负面社会影响,被省政法委领导在大会上点名。
(三)纪律作风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自由散漫。近期省法院来中院暗访,仍然发现有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玩电脑等现象;从我们审务督察情况看,基层法院干警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二是不注意细节。如会风会纪问题,多次强调,但无故缺会、旷会、早退,开会玩手机、看书报杂志、交头接耳现象屡禁不绝。三是开庭不规范。有的不按时开庭,在法庭上接打电话、随意离开等。四是担当精神不够。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责,工作不在状态、标准不高。有的办案拖沓,敷衍塞责,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
(四)审判执行工作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立案难”。诉调对接机制还不完善,运行还不顺畅,诉前化解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二是“审理难”。积案多、案件移转慢,有的案件当事人反映长期没行动;有的承办人办案积极性不高,办案效率底下;审判管理不科学,比如专业化审判还未完全实现。三是“执行难”。尽管开展了异地执行和分段执行,建立了中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的机制,但执行各环节的权、责不清,传统的执行模式还没有根本转变,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不规范执行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这些问题有的是个别现象,有的是共性问题,虽然有些问题进行了持续整改,但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杜绝。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认真结合实际,做到统筹推进、共同提高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们要结合法院工作,重点要把握好七个环节,即: “学”、
“讲”、“促”、“树”、“做”、“改”、“评”。
(一)“学”。“两学一做”基础在学。一是学党章党规。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遵循,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规范。党规党纪是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明确规定了党员应当严守的纪律和规矩。学党章党规,就是要通读熟读党章,通读熟读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领会党员的条件和义务、权利、行为规范。通过重温党章党规,进一步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搞清楚一个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更好地尊崇、敬畏、遵守党章党规。二是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当代中国最现实的马克思主义,深刻回答了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彰显了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意识、真挚为民情怀,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行动纲领。学系列讲话,关键是要认真研读习总书记关于理想信念、中国梦、经济新常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等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准确理解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握好新形势下党员的职责使命,切实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
在学习形式方面,不仅要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和党课研讨等,还要开展“手抄党章活动”,每名党员自己动手,逐条抄写党章,做到真学真懂;要发挥信息化建设在党建教育方面的作用,通过党建网站、网上党校等,在线交流学习党的知识。在学习内容方面,不仅要学好学透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还要学习许昌的典型人物杨水才、燕振昌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法院系统黄志丽、陈海发同志的先进事迹,对照典型找差距。
(二)“讲”。就是要创新方式讲好党课。一是要推广“微党课”。不仅两级法院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带头要讲党课,每个党员干警也要讲党课,通过联系实际,运用身边事例,强化互动交流,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邀请专家讲党建知识。要组织优秀党员干警到大别山干部学院学习,邀请党建专家讲授党建知识;要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党员深刻理解把握党章和系列讲话的本质内涵与实践要求。
(三)“促”。就是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我们法院是业务部门,长期以来由于忙办案,组织生活的存在感不强,更多的是流于形式,没有通过丰富多彩、贴近实际的组织生活,达到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的作用。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建立分类纪录、定期督导、失职问责等机制,使法院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固定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树”。一要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去年,省法院张立勇院长批示了许昌县法院王怀普同志的先进事迹,号召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学习。许昌县委也专门发文号召全县政法干警学习。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挖掘王怀普同志先进事迹,以我们的身边人、身边事,感染人、鼓舞人、引领人。二要在建党节前评选先进典型。要以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评选和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引导激励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要建立支部党建文化阵地。各支部要建立党建活动园地、荣誉墙等党建文化阵地,公开展示党员干警的学习心得、获得的荣誉,以及先进党员寄语等,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
(五)“做”。“两学一做”关键在做。就是要以学促做、知行合一,这也是这次学习教育的着眼点、落脚点。具体到法院,主要是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活动。一要与“四无”争创活动结合起来,每个岗位的干警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提升工作质量。二要与重点工作观摩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审判工作水平整体上升。三要与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干警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状态应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公正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
(六)“改”。要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具体到我们法院,就是要持续整改“六难三案”。2014年以来,我们树立“八个让”群众满意目标,采取32项举措,有针对性地整改“六难三案”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在新的形势下,“六难三案”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必须采取新的措施持续加以整改。
针对“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一要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增添便民立案设施,方便群众诉讼。二要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发挥诉前化解作用。三要推行繁简分流、小额速裁、集中送达、集中保全、诉前鉴定等,提高审判效率。四要推行专业化审判,实现类案同判,提高审判质量。五要开展执行攻坚活动,清理执行积案。六要推行异地执行、分段执行,提高执行效率和实际到位率。七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案件监督和管理。八要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办案,提高立案、审判、执行效率。九要开展优秀庭审和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提高审判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十要组织重点工作观摩,推动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水平共同提高。
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一要加强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改进司法作风。二要开展“党员先锋岗”竞赛和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坚强堡垒作用。三要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开通司法便民服务热线等,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四要开展“公正在我心,文明司法行”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司法。五要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组织开展各类创文活动,提升干警文明程度。六要落实保障律师权益11项承诺。七要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针对“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一要持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提升廉洁自律意识。二要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搭建廉政教育载体。三要落实公正廉洁司法承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四要继续开展好审务督察、司法巡查、专项检查和有举报案件倒查。五要严肃查处办理“三案”、“三同办案”等违法违纪案件。六要严格追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主体责任”。七要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出台干警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办案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及留痕制度、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
(七)“评”。要通过召开支部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党性分析,剖析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的方向和措施。在活动中,要与干警谈心活动结合起来,党组成员、支部书记要与党员交流谈心,了解干警思想状况。
同志们,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意义重大。全体党员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和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努力提升法院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为我们的“四型法院”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