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在《法制日报》2016年5月22日第4版《襄城家事“智慧法庭”零诉累》一文作出批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成员的社会流动性越来越大,如果沿袭传统的方式,什么案件都要当事人坐在一起调解、审判,无疑会给分隔两地的当事人带来很大的诉累,也会影响法院案件审理工作的效率。本报记者赵红旗同志敏感地发现了这一问题,及时报道了襄城法院《智慧法庭》的做法和经验,具有超前性和重要的引导作用。”
襄城县法院全体干警备受鼓舞,该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张立勇院长的批示精神。一是创新形式。加大信息化建设,通过尝试“互联网+家事”模式,打造家事“智慧法庭”,依托互联网平台,借助网络视频、音频等设备,充分运用QQ、微信、网上办案平台,加大案件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二是便利群众。将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当事人电脑上网不便又相离较远的家事案件全部纳入手机微信开庭范围,进行推广。运用好网上预约立案平台,对符合立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进入调解程序,调解不成的,进入审判程序;对材料不全或需要更正的,一次性明确告知,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误工,节约成本、减少诉累。三是建章立制。加大调研总结,及时将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好措施用制度固定下来,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家事审判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