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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主动担当生态环境捍卫者

  发布时间:2016-05-30 09:23:30


   近日,许昌县法院组建生态环境审判合议庭,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许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该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涉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严格适用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森林资源、污染水资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开通绿色通道,凡涉及生态环境的案件,均实行当天立案,当日移送,合议庭当日拿出审判方案,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制定出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制度》,本着标本兼治原则,加强与本县的环保、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衔接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强化服务措施;定期研判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研究司法对策,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营造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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