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法院党组把 “两学”内化于心,打牢思想根基,“一做”外践于行,强化司法为民,坚持以上率下,推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有效开展。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伟认为,开展学习教育是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学习教育。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
该院各级领导干部把学习成效化为行动自觉,切实发挥好组织者、引领者、示范者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研讨,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落实;率先垂范带头推进制度建设,力争执行制度更严格,司法为民更务实,司法服务保障作用更强大,带动全院党员干警学习教育有力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