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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奉献 一路阳光

发布时间:2008-10-31 16:23:28



    张亚,女,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7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同年10月分配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2007年取得河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该同志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虚心好学、积极进取、恪尽职守,坚持高标准要求自己,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工作扎实,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多次被评为院级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2002年在“法官职业道德”演讲比赛中分别获全省二等奖和全市一等奖;2007年在全市“效能提升”演讲比赛中获第一名;2007年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一、刻苦钻研 ,严于律己不放松

做一名好法官,仅有对审判工作的热情和干好工作的愿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坚实的基础和过硬的素质。多年来,她始终把学习做为不懈的追求。在政治学习上,能够紧跟时代的步伐,深刻领会党中央的方针、路线、政策,对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有着深刻理解。她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牢固树立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强化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业务上,她更是刻苦钻研审判业务知识,积累审判经验。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她考取了河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优异的成绩取得法律硕士学位,为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功底。

    二、秉公执法,司法为民息矛盾

    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官,多年来她坚守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时刻牢记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参与审理了经济、民事、行政、国家赔偿等近200起,对于每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确保了所审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判决公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特别是在审理一些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大的上诉案件时,她讲究工作方法和谈话技巧,注意当事人的心态,根据当事人不同性格和特点,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喻之以法,从不简单从事,尽可能的多做工作调解处理,千方百计化解矛盾。凡是经她调解的案件,无一案有当事人反悔的,也无一件提出申诉的,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对公正司法的最大考验,莫过于人情。在法律和人情面前,她选择的永远是:法律。排除干扰,严守公正。在案件审理中,她和其他人一样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人情干扰,但她始终坚定地做到在人情和公正之间选择后者。她自觉地恪守着法官的职业道德,从不收受当事人钱物,从不接受当事人请吃,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秉公办案的人民法官本色。

    三、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讲奉献

    2007年5月,她调到办公室工作。面对办公室千头万绪的工作,她知难而进,为尽快熟悉情况,她牺牲了大量的休息时间,查阅资料,详细记录,分类整理,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进一步完善了自已的知识结构体系,在较短的时间内很快进入了角色,成为办公室的业务骨干,在工作中独挡一面。只要领导交办的工作不分份内份外,从不挑肥捡瘦,都保质保量地提前完成,以过硬的素质、高效的实绩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和肯定。到办公室工作刚满一个月,她就代表中院参加全市“效能提升”演讲比赛,并以过硬的心理素质、扎实的文字功底、较高的演讲技巧,在众多选手中脱颖而出,荣获一等奖第一名,在全市树立了中院干警务实为民的形象。

    2007年8月至12月底,她被借调到省法院办公室信息科。她服从组织安排,不讲条件,克服工作、生活中的种种困难,按期报到。信息工作量大而琐碎,组稿、收稿、选稿、编稿、校稿,各个环节都必须认真对待,需要极大的耐心、细心和恒心。为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她对省法院采用的信息逐条学习,分析信息编发的特点和动向,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技巧。在5个月内共协助省法院信息科编发信息204期394条,其中,我市两级法院信息被省法院采用35条,被最高法院采用5条,在该同志的努力下,我院信息工作在全省的位次迅速攀升至全省第2位。因工作实绩突出,该同志被评为2007年度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办公室很多工作都是些日常事务性的工作,很难用数字说明,难以用文字表述,但她对繁锁的事务从没产生过一丝一毫的懈怠、厌倦心理,总是全身心投入其中,从不叫苦、叫累,对每一件事情都能做到一丝不苟,用“心”去体会工作,去干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她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平易近人,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到省法院工作的5个月中,在工作交往中与最高法院信息处、省法院办公室、省内各个兄弟中院之间都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能及时把握沟通最新的政策导向,交流最合适的工作思路,受到了院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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